官方動保單位廢掉好嗎?獸醫師:不當「劊子手」

不當「劊子手」 女獸醫幫流浪狗找家

鄧俞君分發到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上班,但第一天就被指派為六十隻流浪狗執行安樂死。她難過地說:「我當獸醫師,不是來當劊子手的啊!」接手流浪犬管理工作,常要抓流浪狗,愛狗的人罵她是劊子手,讓她天人交戰。

連單位內人員都認為是儈子手了,乾脆連署廢掉好了。請大家支持廢除血腥動保法,廢除浪費錢的官方動保單位。

dontfeedwilddog wrote:
不當「劊子手」 女獸...(恕刪)


不安樂死
那如何有效率的解決過多的流浪動物?

殺頭生意有人做
做不來可換人做!

lcccccccc wrote:
不安樂死
那如何有效率的解決過多的流浪動物?

殺頭生意有人做
做不來可換人做!...(恕刪)





請問何謂有效率的解決過多的流浪動物

有沒有聽過一句話

治標不治本

現階段最多的流浪動物是 貓與狗

那麼為何不開始限制販賣與養殖貓與狗

以及強制每隻貓狗都必須安裝晶片

若有發現棄養與虐待

重懲飼主

再有制度下的治本

那麼有效率的解決流浪動物(安樂死)才有意義

不然只是在燒我們納稅人的錢

justaworld wrote:
請問何謂有效率的解決...(恕刪)

因為源頭控管控不好
所以末端數量減少不能做
那全部都放著爛好了

動保處成立來做什麼用的啊??

因為就算成年了也會違規也會肇事還會酒駕
所以不能譴責未成年騎車??

看看之前的除合法繁殖場外,皆須強制結紮否則要申報
就吵成什麼樣子了
不就是想要抵制非法繁殖場與家庭繁殖場嗎

結果一堆自稱 " 只是家裡自己養狗不想讓牠挨刀 " 的叫得什麼德性
還有人支持呢,那些支持的還反過來指責結紮不人道

這個不准那個不准
乾脆什麼動保處什麼收容所通通廢除掉算了
以後警察破門清查家中寵物和環境
沒照規定就重罰
大家能同意嗎?
dontfeedwilddog wrote:
不當「劊子手」 女獸...(恕刪)

不過就是個工作
做得不快樂就不要做
要是這麼容易就幫流浪動物找到家,哪還需要安樂死
他做,至少可以做得好,讓動物少痛苦,這也是一件功德
他不做,那就不要多想,他不當劊子手,自然會有接替他的人


流浪動物本來就是很大的問題
不安樂死還能怎麼處理?這是最不花錢的方式了
流浪動物本來就沒有什麼較好的處置方式,因為那些都是要花錢的,寵物團體不出錢就不要唱高調,實在很討厭這些唱高調的,我也不想政府拿我繳的稅去讓這些流浪動物過得好
新聞都已經報導過幾次小孩被攻擊的事件,如果哪一天自己的小孩被攻擊呢?
我覺得最好是直接全面撲殺,一隻不留,家中寵物強制植入晶片,那再跑出來的就一定的棄養的了,就可以直接查辦,不是簡單得多了
中和小黃 wrote:
以後警察破門清查家中...(恕刪)

強制晶片會好一點 像查戶口一樣 查到家裡狗沒植入晶片就罰 驗狗單 去驗狗植入晶片 像驗車一樣XD

我比較好奇很多人丟了狗之後就四處張貼懸賞單 甚至PO文FB 有時候懸賞金額還不低~
既然是寶貝狗~ 為何當初不值入晶片~ 這樣找尋率不就會大大的提高嗎

welsonilu wrote:
強制晶片會好一點 像查戶口一樣 查到家裡狗沒植入晶片就罰 驗狗單 去驗狗植入晶片 像驗車一樣XD

我比較好奇很多人丟了狗之後就四處張貼懸賞單 甚至PO文FB 有時候懸賞金額還不低~
既然是寶貝狗~ 為何當初不值入晶片~ 這樣找尋率不就會大大的提高嗎


晶片早就有法源,不要說強制啦,網路上一堆自暴狗沒晶片都不抓了強制根本就沒那個執行力。還有一些送養走失文是什麼呢?送養他們餵的很爽的野狗生了很多小狗,餵食野狗做了很多愛心現在狗走失了請大家幫忙找,這些鑽法律漏洞的根本不會有人管,要這個法律幹麻。
我覺得這獸醫專業在哪?
還是說找一個沒有獸醫經驗的人來安樂死才是好的?(等等不小心弄得半死不活
難道要有個職業叫做劊子手嗎?(不知道這個職業要不要大學畢業XD)

中和小黃 wrote:
以後警察破門清查家中...(恕刪)

警察沒搜索票哪能想破門就破門
搜索票都是有一定的程序才能發的
簡單來說就是有證據
竟然有證據又為何不能破門而入蒐證?
最後的判決是在法官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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