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您好!!小弟之前在新北市從事寵物業,想請教有關於若在"新竹市"開設寵物店(含美容住宿及販售商品),在新竹市土地使用分區的這一塊,是否目前仍未像新北市一樣,會要求限制在商業區這一塊呢?另外還想請教的是營利事業登記證的部分,若商品的銷售額每月不高於8萬也是一樣需要申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