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慎入! 內有以下犯上的情節。



本魯蛇下班的路上,接近住家。
一個MOVE,準備要右轉

剎那電光石火之間,
一位尊貴的咖啡色純正皇室血統 - 拉不拉氏,衝了出來
本魯相當範見的,輕按了一聲喇叭,提醒聖上以及台灣鯛民奴才,

小心呀~!!!!

但是此舉卻相當觸怒了!
護主心切的鯛民奴才,大聲直言道:
[你是在嗶三小啦!]

本魯從小有耳背重聽的重症,
只好趕緊停車下來回頭虛心好聲請教:
[你剛剛說什麼? 我沒聽清楚。]

鯛民奴才非常有耐心的,大聲再次告知本魯:
[你是在嗶三小啦!]

此時,正氣寧然且愚昧無知、特愛鬧事的本魯說:
[快別這樣~ 我們請巡捕大人來主持公正。 以免驚動聖上]

鯛民奴才:
[好呀!!]

本魯心中大大吃驚OS:
[除了地方媽媽,居然還有地方鯛民,有這種特殊需求!這輩子從來沒聽過呀!
看樣子,只好聯手巡捕大人,一起口技得她不要不要的。]

於是,本魯只好飛鴿傳書於開封府。
請出了二位年輕帥氣的巡捕大人。
巡捕大人:
[說! 擊鼓鳴冤後堂下之人有何冤屈,速速說來!?]

本魯細細娓娓道出了整個來龍去脈

巡捕大人:
[大膽奴才! 難道你不知道,聖上出門是要坐轎子(繫狗繩)的嗎?!]
鯛奴:
[本座家住附近,所以陪同聖上微服出巡,從不帶轎子! 而且我家聖上,覺得坐轎子是被處罰,所以本座於心不忍。 故此,妄自允諾聖上在方圓百里盡情馳騁!]

本魯聆聽自此,耳屎已驚徹底的得道昇華了呀!
只好安靜的聽巡捕大人好言相勸、說之以理、恫之以法。


end---------故事至此-----------end

以下為動保法,給各位30CM、Fcup大大的一點點點點小提醒
出門記得帶轎子(狗繩)

第二十條第二項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五、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無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使具攻擊性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文章關鍵字
感謝大大,用如此生動有趣的講解,講了一則有關愛與寵物的法律小故事。

Mobile01因為有你,更佳多采多姿,充滿無限歡樂。


好文章,活靈活現的敘事方式,彷彿我就正置身於現場般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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