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

小弟於98年三月份辦理結婚登記
同時並把戶籍由高雄市遷至台北市
那我今年度申報所得稅應該向高雄市還是台北市申報?

在此先謝過願意解答的版友
謝謝
文章關鍵字
我想應該是所得稅申報人的戶籍所在地罷 !


是申報97年度~
所以應該是原戶籍地吧!

應該是新戶籍.. 因為我97年5月9號當天搬家遷戶籍 ..當年度申報96年的所得稅..

列舉資料就是寄往新戶籍管轄的單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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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綜合所得稅應向什麼地方辦理結算申報?
納稅義務人應該向申報日當時的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申報,

如果戶籍在臺北市或高雄市,那麼就向臺北市國稅局或高雄市國稅局以及他們所屬的分局或稽徵所辦理,

如果戶籍在直轄市以外之其他地區,則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以及所屬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辦理,詳細地址、服務轄區、電話號碼請參閱財政部所屬各國稅局暨其分局、稽徵所、服務處之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一覽表;

如果工作地點與戶籍不在同一個縣市,可以就近向工作地點的稅務機關辦理代收申報,所算出來的應納稅款可以就近向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如果選擇郵寄申報,請直接寄到戶籍所在地的稅務機關。
正義魔人 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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