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小弟有一個報稅的問題
我弟是領有殘障手冊無謀生能力,但是有一個越南太太,並有一個女兒
因弟妹年收入約三十萬,那他們夫妻一定要合併申報嗎?
還是我可以報我弟扶養,我弟妹則獨立申報。
請各位報稅達人可以幫忙回答。謝謝!
文章關鍵字
如果你弟有領低收入戶
或其他社會救濟就不要把他列入扶養
因為低收入戶可能被取消

且夫妻是要一起申報 不能分開
有低收入戶不要一起報

因為是低收

人家 報扶養

是因為所得太高

報扶養可以節稅

那如果你報低收入戶

又高所得 是怎麼回事啊

會被查到

剔除低收
有社會福利的就不要撫養
或許你減免四千多
他卻是一個月損失更多
感謝各位的回覆
我弟弟沒有領低收入戶的補助,所以才想問問能不能報他
我現在比較有問題的是能不能讓我弟妹自已申報,而我報我弟弟扶養。
不知道這樣行不行?
謝謝大家!
夫妻結婚第一年可以選擇分開申報
第二年開始就一定要合併申報, 這是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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