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檯面上大家所知道的扣抵稅的方式,還有沒有其他合法的節稅方式?

我相信很多有錢人,都是合法的大量(列舉)減稅,繳出他收入的九牛一毛!!

1. 隱藏收入
2. 大量列舉可抵稅支出

應該就這樣吧?

但,要如何隱藏,如何大量抵稅.......這就是學問了!!!

受薪階級,收入無法隱藏。
之前有人po,可以自己開個假的人力仲介公司A,然後與上班的公司協商,自己由A公司派遣智公司上班,因而隱藏收入。

但我覺得不可行,公司不可能這樣配合,只為你要避稅。
小孟孟566 wrote:
除了檯面上大家所知道...(恕刪)

餿主意列舉如下:
1.多扶養小孩
2.多看自費醫生
3.多對政府現金捐贈
4.向雇主要求提高健保保費(只是可能性低,因為連動薪資,而且雇主負擔增加)
有錢人才有避稅的管道跟需求

因為所有避稅的管道
都會有前置費用
花的起錢的人,才能享受肥美的避稅效果

花不起錢的人,或者是覺得這筆錢太多的人
就只能努力增加抵扣額
找300個人成立一個"節稅黨"
然後每年報稅時每一報稅戶都可以捐最高20%年度所得當成政治獻金
這20%可以列舉扣除
黨主席再把錢贈與回來就好了
如果超過每年的贈與額度上限(好像98年起提高為220w)
只好請你捐少一點了

重點是要怎麼找一個300人都服氣
而且不會捲款私逃的黨主席
以前上班的公司主管有說,他從來沒繳過稅,
因為他祖公屎(台語)很多台北市的地段,
他每次要繳稅就一點一點的捐地,
有錢人很多都會購買台北市的畸零地,
然後再捐給政府抵稅囉!

本文的關鍵字是:有錢人!

小孟孟566 wrote:
除了檯面上大家所知道...(恕刪)


擺地攤或做一些國稅局查不到你有收入的工作,查不到有收入自然就不用繳稅囉...

週遭很多親朋好友都是這樣...

小孟孟566 wrote:
### 合法節稅討論 ###
...(恕刪)


之前開課教人家規避勞基法的已經被砲到死了,現在又來討論規避稅法的...
幫Blog打廣告已經不違規了嗎?

薪水族要避稅比較辛苦。
只能消極的計算:如果老闆找你面談要加薪,
請打開電腦和excel,算算加薪之後是否繳稅級距會上升一級、要多繳多少錢?
加薪,加到年所得到很尷尬上不上下不下的級距,是會嘔死人的。

近年天災人禍巨變很多,動不動就要捐款,
捐款前,請多想想,
請捐給有收據、收據可以抵稅的單位。

買保險。

避稅要提早規劃,至少提早二年。

節流,不如開源!!



-------- 以下是好幾年前的資訊,加減看 -----------------
節錄如下:
● 方法1:薪水談得好節稅做得巧
今年新制,財政部表示,月薪不到54,000元的薪水族以後都不用按月預先扣繳所得稅了。新修正的薪扣額表,每一級的起扣月薪均向上拉高,單身者月薪超過 54,000元,有配偶、無子女者的上班族薪水逾60,500元時,才要按月預扣所得稅款。 值得注意的是,新措施上路後,單身族群(或無配偶、無扶養親屬者)的補稅比率上升;單身族最好在報稅時設法增報一名扶養親屬,較能紓減明年5月報稅時的補稅壓力。 或是在換工作或求職時,懂得和老闆談將薪水裡的所得列入免稅,包括一定數額之內的加班費、誤餐費,或是請老闆以車馬費實報實銷、伙食津貼、由公司替你支付房租等方式來取代薪水,就可避免薪資高造成稅金重。

● 方法2:賣房子 明年再過戶
延後所得時間的方式有很多種,例如今年底賣房子,等到明年再過戶,財產交易所得的申報時間就可從明年遞延到後年。 利息所得也一樣,如果全戶年度利息所得逼近27萬元的免稅門檻,可以利用定存到期續約時,向銀行申請改變利息給付方式,例如,從按月領取利息,改為到期時一次領取利息,也可以降低年度所得。

● 方法3:列舉扣除 核實認列
另外,像健保費、醫療及生育費、災害損失等列舉扣除項目都是「核實認列」,也就是「花多少、扣多少」,如果適用稅率是21%,多一張100元的單據,就可多扣抵21元的稅,因此民眾記得要把相關收據找出來,免得讓自己權益睡著了。 不過類似這樣的收據,要收集不容易,可能在平時就要分門別類,準備不同袋子作收納,免得東漏一張,西丟一張。包含扣繳憑單、股利所得、醫療單據通通齊全,節稅的步驟就得從日積月累的「留心」開始。 另外,有的高所得者還會使用「捐贈」做為節稅的方法。當對於今年所得多少已經有個底,高所得族群都會仔細統計捐贈總額,假設捐給公益團體的金額還不到法定的所得總額20%,部分人士可能會支持熱愛公益組織或政黨,往往都會以「捐到滿」為目標,利用捐贈扣除額來降低所得,這也是很多捐贈收據的日期都集中在年底的原因。

● 方法4:年底出生 也享免稅
如果列報為扶養親屬的長輩在年度中過世,無論是在今年初或今年底,明年仍可以列報扶養;如果小嬰兒出生,即使是12月31日年底最後一天出生,一樣可享有7萬7000元的免稅額。
扣除額方面,保險費支出每人每年可扣抵上限是2萬4000元,但是若想要讓保費支出列入明年度,則可用開支票方式付費。

● 方法5:降低所得總額
在收集完一整年的扣繳憑單,得出自己去年的總收入後,利用免稅額和扣除額,及扶養親屬,比如扶養對象是年滿70歲直系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額度高達 115,500元,都能讓所得總額降低,也許差距會從本來的級距21%,一下就降到13%。 除了國內所得外,海外投資部分,從去年開始實施的最低稅負制,原本也將有海外所得超過100萬者,納入必須申報基本所得額的項目,惟要到98年1月1日才開始納入;在這種情況下,1年利息所得超過27萬元者,為了規避稅賦,96、97兩年還可以選擇到海外開戶,即使超過100萬元的海外存款的利息所得,仍然可以免納入課稅所得。 其實只要有任何所得,繳稅對納稅義務人都會是一件相當麻煩的事情,難免在辛苦工作後,要再從口袋裡掏出血汗錢,總是讓人心有不甘。過去的日子已不可追,想要成為節稅大贏家,就從此刻起,為明年及早做準備。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奇怪


炒房 帥過頭


說::包租公 租賃所得 都不繳


國稅局 都不會查 是什麼原因????????????????????????????????????????????????????

合法節稅???????????????????????
Arch.Gabriel wrote:
之前開課教人家規避勞基法的已經被砲到死了,現在又來討論規避稅法的...


合法避稅,沒甚麼不好吧?

這個跟規避勞基法,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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