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補稅疑問,請專業大大協助一下吧!!

去年是我結婚的第二年,也是我和我老婆一同夫妻申報的第一年,因我老婆是個人工作坊的負責人,就在今天我收到國稅局寄來的單子說要補稅5000多塊,我想請問老婆的工作坊平常都有在繳3個月一次的405財報的營業稅,和我一起申報時就沒有再多Care他那部分,我是以自然人憑證繳交的,為何寄來的單子上仍會有漏報的狀況,是否婚後她的營業稅就會納入我的綜所稅一起繳?
不好意思,因為之前一個人都是用自然人憑證,卡一插要繳多少錢,它都會幫我算好好
但當老婆是某公司的負責人時,綜所稅又一定夫妻共同申報時,這要怎麼算?
能否跪求專業的大大釋疑吧~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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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C1640 wrote:
去年是我結婚的第二年...今天我收到國稅局寄來的單子說要補稅5000多塊(恕刪)


補稅單上有承辦人的聯繫電話,上班時間打電話去詢問比較快,他們都很樂意幫你解答,
我也曾要補稅七萬多,將資料補齊之後只要再補二萬多的稅,下次報稅就更清礎細節了。
三個月繳一次的是營業稅
現在要補繳的是加計你老婆的營業所得後,應該要補繳的所得稅.
405是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
營業稅和營所稅不同
您要先搞清楚這一點
(為免民眾混淆,營業稅現已改稱銷售稅)

你們應該是漏報了小規模事業的營利所得
建議您去稽徵所綜所稅股想辦法問個明白
你老婆那沒請會計師吧?如果是這樣你可能要自己去補充稅法相關資訊喔!一時很難解釋清楚,目前看起來你這方面認知差異很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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