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報酬率是假的....原因是假設定存有2%但是到期本金可以拿回來!!這個變成要用做生意的概念去看!!不能單純用投資報酬率去看!!15%領兩年...30%兩年後 那些太陽能板就不值錢了!如果要做長期 就要好好計算一下這個部份了...
a0918943716 wrote:我家是租屋頂給他們...(恕刪) 看到樓主文第1個想法也是如此沒想到真的有請問房屋會不會因為出租而有那一部分面積不算自住?或其他稅務上的問題?(不過樓頂好像不在屋子坪數內)
turion111 wrote:我覺得如果能只租屋頂建制維護費用廠商負責每個月只收出租屋頂的租金應該是風險最小的方式而且穩賺!! 合約一簽20年,你的房子還有沒有那麼久的壽命?哪天你想賣房子時,人家願不願意接手這樣的房子?如果這麼好賺,我自己賺就好了,何必把屋頂租給別人去賺?現在已經有太陽能廠商無恥到套著公民運動、社會公益的大衣,以廉價的租金騙人出租屋頂給他賺錢,在把屋頂租出去之前,可以再多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