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沒有人有投資過mfc club美金呀?最近朋友有來介紹說會賺錢,可是,這網上查的說法兩極,不知道,是否有人可以確切說明一下這mfc club到底是騙人的還是真能賺錢的?

章芸燒 wrote:
請問有沒有人有投資...(恕刪)

2016年08月05日23:12


遊戲平台竟成吸金工具,台中檢調單位破獲一起跨國吸金案,整體吸金金額逾10億元,檢調並在多名嫌犯住家和公司搬出2.4億餘元現金、10只勞力士手錶及1千萬義大提貨劵,另還查扣7輛高級轎跑車和超過2億元的豪宅不動產,上午17名涉案嫌犯被依違反《銀行法》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澳斯芬集團負責人王金木、台灣通明公司負責人戴通明、集團講師徐源君、山水公司總經理助理周克良等4人,法官審理後,以尚有共犯在逃,4人有串證之虞等理由,裁定收押禁見。
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陸續接獲線報,指稱澳斯芬公司自2013年起,在台北、桃園、台中等地舉辦投資說明會,並透過網路宣傳投資馬來西亞MBI集團所屬MFC CLUB網站,鼓吹投資人投入該網站GRC遊戲平台後,就可賺取GRC遊戲代幣,而且只賺不賠。

昨天下午檢察官李俊毅、林宏昌等人指揮中機站兵分14路,搜索位於北中南的台灣通明公司、澳斯芬公司、山水公司及財富密碼公司及嫌犯戴通明等人住處,搬出高達2億4571萬元的現金,傳喚20餘人漏夜訊問。

檢調指出,該吸金集團誆稱只要持續不斷在GRC遊戲平台,投入100至5000美元,即可讓投資人持有的遊戲代幣數量及價值不斷暴增,並向投資人保證投資1000美元,每6個月可增值1.5倍,54個月即可增值至3萬8443元美元,換算年利息可高達125%。

而為誘使投資人加碼,戴男等人再串連山水公司違法發行「米卡」,讓投資人將紅利轉為儲值米點後,即可至特約商店消費或兌換悠遊卡、義大世界禮券、汽車等商品。
今年6月該集團更大張旗鼓於高雄義大世界展覽中心舉辦GRC嘉年華會,高調宣傳,營造投資獲利及交易熱絡假象,僅僅2天嘉年華會期間交易金額即高達3億餘米點(1米點等同新臺幣1元),沒想到竟是一場虛擬貨幣的吸金騙局。

檢調初估,該集團向國內上千位民眾違法吸收資金逾10億元,也是沒收新制施行後國內查扣犯罪所得金額最高的經濟犯罪案件。(許淑惠/台中報導)
感謝大大的貼文..受教了
之前也是想要投資MFC CLUB.
謝謝你的提供唷!
p4710641 wrote:
2016年08月05...(恕刪)
個人認為可以賺錢,畢竟4年多了沒人出來說有被騙,一般詐騙集團不撐過兩年就會倒,只要用自已能承擔的範圍就可以了
沒人指控 不代表合法
沒人虧錢 不代表合法
不合法的 哪天出事了 自行承擔
合法的 哪天出事 還是自行承擔
檢調都在抓了 你還要去玩
那就請上帝保佑你了
龐氏騙局:

「龐氏騙局」稱謂源自美國一名義大利移民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他於1919年開始策劃一個陰謀,成立一空殼公司騙人向這個事實上子虛烏有的企業投資,許諾投資者將在三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然後龐氏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由於前期投資的人回報豐厚,龐氏成功地在七個月內吸引了三萬名投資者,這場陰謀持續了一年之久才被戳破。

經過

查爾斯·龐氏在1903年移民到美國,從事過各種工作,包括油漆工等粗工。他曾於加拿大因偽造文書罪入獄,在美國亞特蘭大因人口販賣而服刑。龐氏發現最快速賺錢的方法就是金融工具,於是從1919年起,龐氏隱瞞了自己的過去,並抵達麻州波士頓,設計了一個投資計劃向當地人兜售。

投資計劃為投資某樣商品便可獲得高額回報,但龐氏刻意將計劃化簡為繁,讓一般人難以摸清。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剛結束,世界經濟體系混亂,龐氏便趁混亂放出消息。他宣稱購買歐洲的某種郵政票券,再轉賣回美國便可以賺錢。國家之間由於政策和匯率等等因素,很多經濟行為一般人難以得知實況。然而龐氏宣稱,所有的投資在45天之內都可以獲得50%的回報,且他給最初的一批「投資者」於規定時間內拿到了承諾的回報,於是後面的「投資者」大量跟進。

在一年左右的時間裡,差不多有四萬多名波士頓市民變成龐氏的投資者,而且大部分是懷抱發財夢想的窮人,龐氏共收到共約1500萬美元的小額投資,平均每人「投資」幾百美元,當時的龐氏被一些不明就裡的美國人稱為與哥倫布和馬可尼(無線電發明者)齊名的最偉大的三個義大利人之一。龐氏買下有20個房間的別墅,買了100多套昂貴的西裝,並配上專門的皮鞋,擁有數十根鑲黃金的拐杖,還給他的情人購買了無數昂貴的首飾,連菸斗都鑲嵌著鑽石。當某個金融專家揭露龐氏的投資騙術時,龐氏還在報紙上發表文章反駁。

1920年8月,龐氏宣告破產,他所收到的鉅款,若按照他的許諾,可以購買幾億張歐洲郵政票券,事實上他只賣過兩張。此後,「龐氏騙局」成為一個專門名詞,意思是指用後來的「投資者」的錢回繳給前面的「投資者」當作回報。龐氏被判處五年刑期,出獄後又做了幾件類似的金融詐騙,因此坐了更久的牢。1934年被遣送回義大利,他竟然又想辦法詐騙墨索里尼,但也沒能得逞。1949年,龐氏在巴西的一個善堂去世,死時身無分文。

轉至維基


利息這麼高的話,所有銀行早就狂買了

還需要一般投資人的錢嗎?


可以打165或金管會去確認...

上網問,也是徒然..
這種東西就像遊戲虛擬點數買賣,自己不要去騙錢就可以了。自己是近期小額試試,賠了就算了,總比不敢試吧!我還是小學生請多指正

p4710641 wrote:
沒人指控 不代表合法...(恕刪)
詐騙集團都說自己是合法的...
不合法公司倒了.您會索償無門
合法公司倒了.您也是索償無門
處處都是吸金公司..(買賣本生就是建立在心甘情願)
保險公司就是最大吸金公司(後金挺前金)
現在少子化.哪天後金沒了就倒閉(拿回也是一點點)...

若說詐騙集團..政府本身就是最大的詐騙集團...規則自己說了算(錢都進官員口袋)


twc4236 wrote:
詐騙集團都說自己是...(恕刪)


只要有朋友,親戚,同學,前女友,公園運動的朋友......

跟你說有賺錢的機會..

99.9%是假的

有賺錢的機會不自己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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