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見新聞報導才得知"國磐"因違反銀行法第29條而遭告發
1.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2.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司法警察機關取締,並移送法辦;如屬法人組織,其負責人對有關債務,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利用多數民眾對於法律的不熟識藉此來吸金,就算被凍結也不痛不癢,因為本來就是騙來的錢。
從2018年事發至今仍未將款項完全還予借貸人,甚至疑似為了擋債,將債權轉移以拖待變消極的處理,聽聞部分急需用錢的借貸人只拿回了2成~4成的血汗錢
想當初還召集受害人開會說會努力積極還款,安撫地說著官司很快就會有定案要大家耐心等待相信他一定會歸還(董事長 秦朝添)結果查了一下事後有錢跑去開創其他事業,卻沒錢賠給被害人

另外GOOGLE搜尋「國磐 PTT」「國磐 Dcard」還找到似乎仍然繼續招募業務員、也繼續的尋找新的不特定民眾來投資。
從高調的挖角台船副董、還找來知名律師站台,現在則轉為低調的向大眾繼續行騙,這幾年過去不曉得又增加了多少受害者。
PS:因為親友不善網路所以幫忙PO文,當初也提醒建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