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綜所稅如何?公司扣掉成本後如果不賺錢有所得須要繳稅嗎?員工生活成本扣一扣可不可以阿? 你如果知道什麼叫「擴大書審」,你就會知道大部份的企業,不賺錢照樣要繳營利事業所得稅。
照這邏輯,貨物稅也很莫名奇妙,所得稅更莫名奇妙,房屋稅更是莫名奇妙到後來的結論就是:為什麼政府可以巧立名目強收人民稅賦!如果你反過來思考,「假使沒有這些稅的話,會怎麼樣?」你家附近的公園要改建,所以向你收錢,使用者付費!你家附近的道路要修補,向你收錢,使用者付費!到別的縣市遊玩,先收過路費,使用者付費!公益取向的公共財很難規範使用者,所以使用者付費難以實施行唯有透過賦稅收入,才能將這些模糊的公益,予以實現。至於稅目的種類,那都是透過許多「偉大的」立委,在立法院叫囂、演戲、溝通、協調三讀後通過的,授權給立委投票的人民,就只有遵行的分,這就民主政治的選舉制度每條法律的成立,都有其背後的意義與目的,光看條文很難了解當然今天你如果不爽該法,可以的救濟途徑也有很多但最有力的,還是當上立委,然後進立法院公然挑戰其他立委的攻訐,進而勝利修改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