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tor663 wrote:老美政府就是要你死...(恕刪) 所以我隱約覺得,說不定聯電案其實是老共佈的局.一來要偷的技術已經到手,二來聯電的大股東正是美資,三來可吸收轉職人員,四來形成案例未來可以比照對付美國公司.
丐幫早期幫主皆會降龍18掌及打狗棒像喬峰,到中期後就開始搶幫主,那時郭靖會降龍18掌,黃蓉會打狗棒,開始末落,而後再出現就不成氣候,可是還是很多人在搶,所以....過個一年再來看看,會不會很慘,反正二年之內川普皆在,在美國不管共和及民主已當中國為對手,故有興趣者,過個一年再來看看股價,反正爬上去買了也沒用,EPS始終那麼爛,掉下5元以下,再思考那是要放10年,你可以等10年嗎?要經過減資及....以上是Dr. Strange的幻想文.此時不宜入場,要入場最好有心理準備,聯電資本再粗,若老美執意要讓它...,過程中EPS會負及減資,聯電會像力晶倒,除非幫主換人,可是那要像我Dr. Strange可以忍受下一個5或10年的能耐,在M01有耐心的人不多,不然我不會被列入黑名單,這半年內看看力晶的簡史,再思考一下,不是每個人可以當黃崇仁,至少聯電現階段沒有人做到,不然半導體又不是爛慘業,把EPS搞這麼爛,股價始終越不過20,那代表幫主換換比較實際.換幫主在金庸筆下只有一種狀況才有可能就是政治力,美國打下去,一定有人有興趣只是可能要過個10年,畢竟聯電資本也是有夠厚,若都打光了,那就一堆郭董/美國人/日本人/阿共.....來搶打狗棒,會不會連黃董也來搶.不過最好還是降龍18掌來當幫主,不然還是那樣.施主啊,現在其實剛開始,要思考一下,再入場,說過這一棟層有幾人可以忍耐不確感長達10年.超過55歲不建議進場以免影響壽命,但年青人可以試試.對不起,要忍耐我的幻想文還有丐幫不會倒,放心!不會失業,只是丐幫會越來越沒長進不成氣候,就像金庸筆下那樣走入中期晚期,除非新幫主會降龍18掌及打狗棒法.我說過我是要救同學的公司,一般人不要把自己的錢錢丟入水漂長達10年.積福滿人間winters1999 wrote:不熟,猜下神雕?丐...(恕刪)
union0 wrote:聯電明明是經濟犯罪...簡單跟你講一句話台灣檢察官在聯電辦公室搜到竊自美光的DRAM製程(恕刪) +1邏輯製程與記憶體製程不同不然三星的記憶體製程這麼強為何邏輯製程被台積電屌打???聯電的問題是經濟犯罪與政治何關?只要說不過就可以扯上政治偷搶拐騙都可以合理化理由有些人的論點還真的奇怪...
union0 wrote:檢察官在聯電辦公室搜到竊自美光的DRAM製程...(恕刪) [負責協同偵辦該案的主任檢察官林忠義表示,何男等3人涉犯《營業秘密法》意圖在大陸地區使用,可處1年以上10以下刑期,得併科罰金3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聯電公司則因未盡監督義務,可處罰金3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但最嚴重的是若犯罪事實確定,恐面臨美光提告民事損害求償。而依據《營業秘密法》規定,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應該盡力防止員工發生損害他人營業秘密行為,雖然聯電辯稱3人任職時有承諾不得洩漏前僱主的資料給聯電,同時也對3人實施智慧財產權的教育課程,但檢察官認為聯電公司只是與王男等3人簽定制式的聘僱契約式,未積極採取防止員工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因此將聯電公司一併起訴。]美國這處罰未免太重了.假設員工挖洞給你跳.公司也會倒閉嗎?況且還是未遂犯..
在歐美有些罪算是很重與亞洲國家不同,所以阿共的山寨及台灣以前的盜版在美國眼中就是用301來對付,專利法,營業袐密及個資及消費者權益相關法律在歐美罰下去金額都是很高,在台灣或中國不算什麼.但是仔細想你是歐美那些國家的人可以忍受這些事,如果我是外國人也一樣沒辨法接受,那是因為我們在台灣早就習慣了.不然我以前也不需去中美專利庫內搜尋相關key Word那是專利地圖必備的不要踩到線,故聯電短期內不要進去,聯電這10年來明明做半導體業EPS那麼爛,都居於20以下沒什麼看到出頭天,又發生大事情,還要進去,EPS不小心就會負,那我也只能說你在走我12年前力晶22元忘記全出脫的故事,重點是我可以放到12年,種花店每年可以種一張種12年,你也可以跟我一樣.i9456818 wrote:[負責協同偵辦該案...(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