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kchiu wrote:
據我所知....這些(恕刪)


照顧父母尊長是很累人的一件事,對於承擔起這重任的晚輩,打從心裡尊敬。

然而這社會上有太多人以「照顧」為幌子,事實上是在算計財產。

收屍隊一個老人嫁過一個老人,美其名照顧,圖得不過是老人過世後的遺產(榮民之家的例子太多啊)。

二世祖每天窩在家,美其名照顧,忙得卻是先把父母的資產套現揮霍(受寵的獨子尤其有機會這樣搞)。

不清楚細節……也不知該如何建議?

回到開版議題。現在該如何分配,有時端視之前如何分配。

假設:
「子+女」分得2000萬,「家人」分得20000萬……在這懸殊比例下,我會建議父親就隨著「子+女」的意思去做。

人活到老,若衣食無缺,還有「家人」分得20000萬願意奉養,所求也只是子孫多來探視,陪同排解寂寞。再活還有幾年?兩腿一伸後2000萬有啥用?糾結於此,何必?

花2000萬若能換得「子+女」開心而多來探視,也值得了。如果花2000萬「子+女」還是棄養……那他們根本就不會想把2000萬返還老父,這議題無須討論。

我猜想「子+女」對「家人」早有意見……資訊有限,可能的原因很多,也不再猜測了。
灰狼01 wrote:
這個" 都 "字...(恕刪)


「自家兒子不孝的,不奉養父母的,比比皆是,反倒是女兒回頭照顧父母的常有。」

強者我朋友就是啊…老家住鄉下務農,幾甲農地幸運重劃了,略有資產,但沒有現金。

父母從小重男輕女,兒子要甚麼都有,女兒要甚麼就只能靠自己。

長大了,兒子每天回家探視雙親,說是照顧,其實是回家拿生活費。拿不到錢就翻臉生氣……父母疼獨子,也就任人宰割。

女兒嫁至外地自食其力,賺了錢也都用在父母身上,有時間就回家帶父母出外走走。

這個家(有資產沒現金)的花費,其實多靠女兒贊助。即便如此,在父母心中,還是兒子最好……資產大多留給兒子,留點渣渣給女兒(應付親戚的嘴)……然後三不五時叫女兒拿錢(女兒自己的收入或去挖夫家的財產)回家,好讓父母孝敬兒子。

父親前陣子過世了,母親說兒子較常回去探視他們(挖錢),叫女兒把渣渣遺產吐出來給兒子……

家家的經都不同啊。看起來兩老都是兒子在顧……但真正為這個家辛苦的,是誰?

年長者要安享晚年,真的必須身上有薄銀幾兩,才不會變成晚輩的累贅,更能適時適當幫助晚輩(換取晚輩的感恩與照顧)。

省遺產稅?

大多數人適用的遺產稅率是10%……繳了也沒那麼痛,就當花錢買平安吧。
icchenk
遺產稅率是10%是馬英九總統的美德,此政策後也助長房地產起漲,一路向北不回頭!!
JuliusCeasar wrote:
家人」分得20000萬

『家人』可以分得這麼多?那乾脆把老人送進頂級的安養中心也不必花那麼多錢。安養中心肯定比『家人』更會照顧,因為它們通常緊鄰醫院,老人一有風吹草動,隨即推入醫院救治。
JuliusCeasar
只是舉例說明……「家人」分到多少,我也不知道啊。
JuliusCeasar
長者大多希望待在熟悉的環境。積蓄若充足,可以自聘特護(一班12小時5000),在家安養,有體況再至醫院急診。
因小失大?


不想多付增值稅 最後變成搞這齣戲


都是自己的選擇。沒有對錯

如果之前

先繳增值稅,把房子放到名下,現在在用以房養老專案,每月拿3-5萬當零花

可惜早知道 一切都是早知道

討論無意義⋯




rickchiu wrote:
"家人"認為好像不太妥當...而且兩間要繳上百萬的增值稅...所以也就作罷
灰狼01 wrote:
所以,老人不要在為死之前就分產,就讓子女們看著、等著,自己才能有善終可能。


當然沒人說生前就要分完.....

不過死巴著一堆財產,還能奢求子女全心全意照顧?

現實社會中,可能都跑光了吧.........

當然也不是說為了財產才照顧....但是總也是互相的.......



twjcy wrote:
不然由你來照顧父親租金由你收好不好?


法律上規定就是均分阿........

但是卻沒規定要平均分配照顧....
父若無失智現象 沒老化帶來的各方面退化現象(包括腦)

在偏向於正常狀態下的決定,若他確定全權再接收回來!

就都父拿。 (雖然我不知老人家拿了這錢 到底還有什麼意義?)

錢 在一定的年紀下 幾乎就快像廢紙一樣!


大部份正常台灣人家庭,大部份的父母,始終就是有計劃的下放給子。(女兒確實嫁人了。等於將來就是外姓的資源)

如果父母的,又是這位子 早年大力一起打拼,更不容易下放到 女 這邊。(這是指女 已嫁 或是未來會嫁)


如果都不嫁 也不會被什麼逗陣a把錢都騙走 (有認識一位 比較天兵型的小姐姐 被一爛男騙走幾千萬。)

按個比例 女也分一份吧!


但照你文來看,父就是想拿回去! 本來就是他的 那當然就是他拿


=
=
=


錢 在一定的年紀下 幾乎就快像廢紙一樣!

我就知道有一個 有錢到靠夭 房間裏可能還亂丟了兩百多萬吧...

但他一直想著的就是 讓他很心煩的人

煩到幾乎兩三年什麼事都做不了

包括錢 也沒辦法打理 所以都亂丟在房裏 不要不見 就好了!

很多事 錢已無法解決。 更老時 錢 只是廢紙的概念。

還有個性上已定型 就算有錢 這些俗世間大部份的東東 包括所謂的美食 我通通無感...

[就類似要大家跟 港版如花一樣的女生 做,因為無感,又有誰會跟他做 是同樣的意思]

等於俗世間的錢 根本買不到 我真正比較能欣賞 或喜歡的物體。

(廢紙概念...)
子女拿到錢的用途,如果是正面的,大可放心。老人的投資觀念太落伍了,把所有人都當成詐騙。
JuliusCeasar wrote:
對於承擔起這重任的晚輩,打從心裡尊敬。
然而這社會上有太多人以「照顧」為幌子,事實上是在算計財產。


你這兩句不是矛盾嗎? 幌子是說沒有實際在照顧...

承擔重任的晚輩,負起照顧責任,也是在算計財產?



JuliusCeasar wrote:
二世祖每天窩在家,美其名照顧,忙得卻是先把父母的資產套現揮霍(受寵的獨子尤其有機會這樣搞)。


美其名照顧? 那是有顧沒有顧? 再者,要揮霍也要父母有給願意給阿...

不要拿社會新聞一堆逆子逆女,拿不到就打的就恐嚇來說,雖然也時有所聞...

但是認真在顧父母的也很多......有孝心,父母都看在眼裡的...願意給也正常...

難不成要都拿去給沒在顧的子女?

JuliusCeasar wrote:
我會建議父親就隨著「子+女」的意思去做。


本來這是父親跟「子+女」的事....可能是之前「子+女」爭得太凶....

父親有意見吧...."家人"還好言相勸,覺得拿回一些就算了...."家人"真是心胸寬大阿.....


JuliusCeasar wrote:
花2000萬若能換得「子+女」開心而多來探視,也值得了。如果花2000萬「子+女」還是棄養……


「子+女」從來沒照顧過,如何棄養?
JuliusCeasar
矛盾? 實際照顧vs以照顧為幌子 有甚麼矛盾? 不懂……
造化弄人...

突然覺得那些企業家 在外面還留有二手 三手 四手 五手

好幾手親生血脈下一代... 疑似就是分散風險

總是有一手的子女 比較善良 就算什麼都沒有 也還是會顧老父母...


[別說企業家 或有錢的,就像另一棚樓主講的 那些阿哩不達 8+9型的小混混 似乎也常能留下不少外面的親生下一代... 我遇過不少單親媽媽 都說她們年輕時被騙了 孩子都她們多年來花很多錢養起來的。]

=

我他X的好像又被表了...

古早時期 就在那邊一直要純陽之體 要只跟真心真愛的做 做了就要娶

做之前要先存個幾千萬 要能照顧好一小家庭

等等這些看似很正確的假話給誆。


現年老了 才發現 一大票正妹 都不能做...(因為都沒真心真愛)


知道後半輩子要開始慘了。 我就又很心煩...
JuliusCeasar wrote:
兒子每天回家探視雙親,說是照顧,其實是回家拿生活費。拿不到錢就翻臉生氣


社會上還是會有這種人,太可恥了........

還有沒跟父母住一起如何照顧? 也算不上照顧......看來很多人不清楚照顧的定義..

知道甚麼是照顧嗎?

老年人平常總是要看著吃藥....除了固定回診,有時還會要送急診咧......

住院的話,也是要親人間輪流顧......

還會常跟醫生討論,從起居飲食到用藥及護理照護....不了解怎顧?

半夜聽到一丁點聲響....常會驚醒擔心也有...

若是老人尚能自行外出運動,只要晚了平常固定時間回來,就會非常擔心....

所以很多沒照顧過父母,看到分產就想到均分才公平,是真的公平?

"法律最大阿,就是規定均分啊...不是?"



JuliusCeasar wrote:
女兒嫁至外地自食其力,賺了錢也都用在父母身上,有時間就回家帶父母出外走走。


這個嫁到外地,還能照顧? 難道還住在娘家? 不然怎顧?

其實也充其量也只能說有空就回來探望父母吧.....

至於她父母其實不應該拿女兒的錢,除非身無分文....
JuliusCeasar
「看來很多人不清楚照顧的定義..」R大是定義系?[笑到噴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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