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一年多資產減少近億,慘!

不用講太多,一直用賭徒的心態來理財的人,永遠只會追求高報酬高利潤。
vivian93 wrote:
台灣跟對岸應該是不會...(恕刪)
如果版主本業是工作超高收入分子
那當練習投資,嚴重損失學教訓無所謂

但是如果是壓家產,不如選擇保守些的投資工具
股票房地產會可靠點

太新穎的投資,就像有些人說的
只是老鼠會

保重
觀眾都太認真了啦!

R大早說過只是把01當個版「記錄」其投資「結果」(PO文目的是甚麼?R大沒說..或許是自己爽、或許為了普渡眾生,或許為了炫耀,或許想開山立派、或許想活絡市場等等),R大從沒說過想「討論」、「提問」、「指導」甚麼...

別忘了R大有長輩積德...這就夠他揮霍了!說難聽一點,就算不投資,單單先把長輩的房產貼現成錢錢錢來花花也徹底碾壓一堆人了!比較R大與一般魯蛇,起點不同,計畫當然也不同,至於結果...也就是跟這世界Say Goodbye罷了~簡單地說,不論賺或賠,R大就是要爽,也有能力爽!

在這棟樓,嘴砲一下也就夠了,何必當真?!
JuliusCeasar wrote:
觀眾都太認真了啦!R⋯⋯

⋯⋯在這棟樓,嘴砲一下也就夠了,何必當真?!(恕刪)


嘴砲文是很多⋯⋯直接略過!

但有更多的高手回文,我會仔細看完,覺得在這樓收穫滿滿

不「當真」 是一種損失⋯⋯
vivian93 worte:
因為核課期七年是從應納稅日最後一天開始算,


核課期間為5年是五年,除非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7年

而且你之前不是說CRS要實施,台商或大陸有投資收益隨時要挫咧等? 結果變范冰冰出大事?

我覺得你回答的都脫離現實了........已經天馬行空了...

j00qaz741 worte:
不用講太多,一直用賭...(恕刪)


投資跟投機本就一線之隔,最主要是看是能承受甚麼風險...

不要坐井觀天,以為甚麼投資都很可怕.....要安心,買定存就好,誰不會?

coffeesteakxboxone worte:
太新穎的投資,就像有些人說的
只是老鼠會


老鼠會是詐騙....很多是披著投資外衣的詐騙...

詐騙一點都不新穎阿........你說的新穎的投資是啥?

是說p2p? 國外p2p起源是上世紀了....

而大陸p2p從萌芽到興盛到現在都已經快消亡了....也歷經10幾年了...

還是說因為第一次聽說,就覺得很新穎?

JuliusCeasar worte:
R大從沒說過想「討論」、「提問」、「指導」甚麼...


我有提問阿,我之前寫"所以e大你有甚麼好建議 ? 而我目前並沒有複投p2p了啊..."

"所以不要說殘餘資金就收一收,好好工作...對我而言,沒那必要的..."

但是沒回答我啊......

萬教 worte:
更多的高手回文,我會仔細看完,覺得在這樓收穫滿滿


有收穫就是好事...
JuliusCeasar worte:
別忘了R大有長輩積德...這就夠他揮霍了!說難聽一點,就算不投資,單單先把長輩的房產貼現成錢錢錢來花花也徹底碾壓一堆人了!比較R大與一般魯蛇,起點不同,計畫當然也不同


有錢肯定最後是要花的阿......不然跟沒錢的有啥區別?

說有錢? 我隨便也被我周遭同學朋友輾壓也.......

不過有點倒是說對了...本來就要依據自身條件來計劃阿...

若是家無恆產的月光族,想著投資賺一億,不也不切實際?

應該是先擺脫月光族,比較實際吧...

而另外像我同學朋友家有一堆恆產的......若是只守著一畝三分地...

也不是不行啦,但是跟鹹魚有啥多大區別?
rickchiu worte:
有錢肯定最後是要花的阿......不然跟沒錢的有啥區別?
其實,有錢不一定要花掉,
要花也不一定要花在自己身上。
如果嫌錢太多,可以把錢給更需要錢的人...

或許你會問,如果不花錢,賺錢要幹嘛?
難道就不能只是想要享受賺錢的樂趣嗎?
01newbie worte:
或許你會問,如果不花錢,賺錢要幹嘛?
難道就不能只是想要享受賺錢的樂趣嗎?


哈,是說很多人喜歡賺錢的樂趣勝過花錢的樂趣...

我現在超缺錢來還貸款,若是有人不愛花錢,我可以代勞...
rickchiu wrote:
核課期間為5年是五年...(恕刪)



【投資跟投機本就一線之隔,最主要是看是能承受甚麼風險...】

R大過去的PO文中罕見「風險」這兩個字,似乎R大的字典中沒有這詞彙...今天竟然看到了?!突然有莫名的感動...

關於P2P...還是想請教一下...R大過往的打擊率是100%,最近掉到60%(最後的10個平台,6個倖存,4個爆雷)。一樣的投資模式,結果為甚麼有這麼大的差異...60%打擊率,是R大原本就預期可能會發生(已經預期會爆雷,但利用高殖利率來彌補高風險)?還是R大真選錯了平台?
rickchiu worte:
核課期間為5年是五年,除非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7年


故意逃漏稅就是不正當方法了,你覺得應該是五年還是七年?
五年是指今天你有誠實報稅,只是可能哪邊遺漏了,不是故意的,那是五年。
如果你一開始就打算要逃漏稅,當然就是七年。


rickchiu worte:
而且你之前不是說CRS要實施,台商或大陸有投資收益隨時要挫咧等?


你覺得為什麼會有海外資金匯回專法這東西出來?
如果不是有人挫咧等,要求政府來個稅務大赦或特赦,幹嘛要沒事搞這個專法出來?
原本海外所得就已經有現成的法源依據課稅了,幹嘛要搞專法?
你認為呢?


rickchiu worte:
結果變范冰冰出大事?


不是說了嗎?我又沒住對岸,也沒在對岸投資,我幹嘛時時刻刻去關心對岸有甚麼查稅大事件?
台灣這邊的部分我也跟你說了,你可以去各區國稅局都有案例專區可以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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