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房地產的稅制就有改股...(恕刪) 房產有像股市榮義交易嗎?契稅占成交比重高嗎?土增稅若高也代表增值更大不是嗎?而房產合一稅也會先扣除這些費用阿,有所得就應繳稅不是最高原則嗎?所以政府不應預設立場,說會收到多少稅,而是實現公平的遊戲規則才是麻,不然都別碰這些敏感的議題,要做就做到真公平正義
可達瓜瓜 wrote:很好奇 10億成交額...(恕刪) 你只要現股當沖每天成交個2~300萬不用一年就超過10億了...*( 現在隨便誰只要開戶滿3個月交易超過25萬,就都可以有499萬額度現股當沖了...
kantinger wrote:目前台灣合法生意 除...(恕刪) 你真的很嚕那,資本市場本意,就是要給公司籌資用的,你幹嘛跟房產搞在一起跟,跟本不倫不類。好了算是給你過了,降低證交稅再課證所稅,稅收一定會減少,因為外資不用課證所稅,還少交證交稅,這不蠢嗎?股市本來就是金錢遊戲,要不然為什麼有融資跟放空,房地產有當沖的嗎?
kantinger wrote:如果金錢遊戲所得不用...(恕刪) 1.怎麼會沒繳稅??已經繳了證交稅 繳的稅比上班族多很多前面那個嗆我的 我PO交易紀錄後就閉嘴了2.現在吵得證所稅 是依金錢遊戲所得在課稅??賺錢繳稅 大家都願意 繳多一點也沒話講大家在意的是 現在證所稅的規劃(1)不是依照所得課稅 賠錢仍要繳 才不爽(2)股利所得 是從股票的帳面價值扣掉的那本來就是我的錢就好像政府從我銀行領出100萬 再發還給我然後再課我一筆所得稅腦袋清楚的人一定沒辦法接受
qweewq1919 wrote:就好像政府從我銀行領出100萬 再發還給我然後再課我一筆所得稅腦袋清楚的人一定沒辦法接受 你對稅務實務可能所知不多,所以才會覺得政府如此做法難以接受!但事實上卻是:非常多的稅,是得剝很層皮,以及政府先收再退。先收再退的例子很多,例如租金所得,政府先預扣10%,也就是月租20萬,得先每月繳給政府2萬,待隔年報稅時再扣抵。除了預扣10%所得外,租金所得還得繳2%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隔年還得再繳納綜所稅。稅收扒很多層皮的例子,實在是太普遍了,例如絕大多數的商品買賣,公司出售商品時,進出貨額差的加值型營業稅5%得先繳給政府,年度計算公司盈餘時,再針對盈餘部分課17%營所稅,課完營所稅後的盈餘,假使先不分配,則又得再被課10%的未分配盈餘稅,將來分配盈餘給股東時,股東再課一次綜合所得稅,前前後後好幾層皮,但這卻是絕大多數公司行號遵行的實際狀況,沒什麼好奇怪的,不然國家稅收從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