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就股票會有本金變動的問題嗎?...(恕刪) 抱歉, 您真的言簡意駭, 小弟我也跟不上...假定您今天買一張台積電, 成交價 121 元/股, 剛巧我就是那個賣你台積電股票的人,那它的意義是:1. 我的資金 10000 元由台積電公司帳上抽出, 我退股 1000 股2. 你的資金 10000 元入股台積電, 你入股 1000 股3. 台積電股東名冊上, 我的股權少掉 1000 股, 你的股權多了 1000 股對台積來說, 股本股數本金都沒變, 只是股權持有人有變動.那成交價 121 元是 121,000 元, 這要怎麼交代? 答案是我溢價 111,000 賣你台積1000 股的股權, 而你也同意這個這部分溢價, 所以我們能成交. 你的 121000 元股價價金, 台積只有收你 10000 元, 而 111,000 是我收走的, 這是我們兩個新舊股東之間的交易行為.所以... 是指什麼本金變動? 指股票市價變動?---kantinger wrote:所得稅的概念是有所得才要繳稅所以你的所得在那呢? 依上例, 如果台積除息給你 3 元/股, 那是由台積電公司支付你 3000 元台幣, 那就是你的所得.但若你要用 121000 元的成交價款來作本金看, 我是收你 111000 元的交易對手, 我們之間的金錢關係早就了結, 而市價的波動造成你的浮動損益, 那本就是你要承擔的風險, 而台積只是依你的股權數付你紅利, 你的所得由台積給. 而市價波動對你造成的浮動損益, 跟台積毫無關係, 而政府也不需要為你的市價波動負擔什麼責任.
kantinger wrote:開版第一樓就問說...(恕刪) 參上例, 台積付你的是營利所得 3000 元, 你也領了息, 而市價波動下跌 4 元,假定你也賣了, 損失 4000 元, 那是你的財產交易損失 4000 元.政府目前沒對一般小散課股票買賣價差利潤所得(資本利得)稅, 同樣也沒有讓小散可以報交易損失...一碼歸一碼, 你要把營利所得跟資本利得先拆開看. 一個是你 10000 元資金入股,公司營業行為獲利給你的報酬, 另一個是你的財產市價波動產生的價差利益或損失.兩個混一起談, 自然會覺得 "股利為什麼要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