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達銘 wrote:
房貸還有將近600萬分30年期,所以才想把房子出脫,改換租房子。購屋成本含裝潢水電、契稅約900萬。賣房需相關費用有仲介費還有房地合一稅等……,有想過如果已經快付不出貸款時先轉貸繳寬限期(房子何時賣出未知數),想請教大家有什麼更好的建議?謝謝
...(恕刪)
徐達銘 wrote:
我今年40歲, 房子是不是鐵定要把它賣出去 才有辦法解套, 如果想繼續持有 這樣的收入 是不是 不夠 而且風險很大, 想徵求 大家的分析跟意見...(恕刪)
去年買房,所以30年貸款剩「29年多」
40歲 +「29年多」= 69歲多才能還清房貸
壓力和風險,真得蠻高的。
徐達銘 wrote:
在這裡補充說明: 第一 我完全沒有家人或親戚可以幫忙。第二 前妻有說小孩放棄不要一毛錢也不支付,也說要告去告反正就是沒錢給,更不可能回來了。第三 因為從事營造業上下班及休假都不固定。第四 房子是3房2廳2衞,目前跟女兒睡和室,主臥次臥空著。第五 保母是透過保母系統找的才有補助6千,保母系統是公辦民營所以價格皆同一。以上
很感謝版友們的建議與鼓勵,我自己目前的想法是:房子早晚必須賣掉,因為卡太緊了,未來還那麼長充滿太多的未知因素(不能失業,不能生病住院),而且生活在房貸壓力下精神早晚會出狀況。比較傾向先從寬限期去著手,然後邊賣房子(能小賠出場是最好的),等生活較安定時在來找400萬內的房子購買,不知道這樣想法是否恰當。...(恕刪)
長痛不如短痛,
認賠殺出,不見得是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