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改 擬砍月退金 …133萬退休勞工受影響

Biggest King wrote:
你的比較基準是錯的,勞工退休金與公教退休金是不同群體不同屬性,
不應該要求齊頭平等。


但基金每月的實收保費是齊頭式平等呀!

勞保普通保險(月投保薪資13%)+勞保職災保險(0.21%起跳)+就業保險(1%)+勞退(6~12%)=20.21~26.21%
公保(依委、薦、簡等級等不同, 約月薪4~5%)+退撫(依級等不同約月薪12~14.4%)=約19.4%(若退撫調高至18%, 約月薪的26%)

每月合計實收保費收差不多一樣, 保障也差太多了吧?
saya wrote:
但基金每月的實收保費是齊頭式平等呀!

勞保(月投保薪資13%)+職災保(0.21%起跳)+就保(1%)+勞退(6~12%)=20.21~26.21%
公保(依委、薦、簡等級等不同, 約月薪4~5%)+退撫(依級等不同約月薪12~14.4%)=約19.4%(若退撫調高至18%, 約月薪的26%)

每月合計實收保費收差不多一樣, 保障也差太多了吧?


你的講法經不起邏輯的考驗,如果收的保費是一樣多,
那爲何公教領的比勞工多很多,還比較晚破產?
Biggest King wrote:
你的講法經不起邏輯的考驗,如果收的保費是一樣多,
那爲何公教領的比勞工多很多,還比較晚破產?


其實都是當年年金改革委員的錯, 依最早的立法精神
公保=勞保
退撫=勞退舊制
每月各自保費費率相近, 退休一次金的領取金額也相近。

當年退撫改年金制, 但因勞退舊制, 公司每月提撥的2~18%(大部份公司含政府單位都不足額提撥, 若每月要足額約需12%~14%左右)退休金都存在公司的台銀集保帳戶中, 因屬公司私人財產, 政府當年不敢動, 就動到勞保頭上。
把勞保改成跟退撫一樣, 可以領月退, 然後逐年調升保費向退撫拉近
之後放棄勞退舊制, 弄一個只有舊制一半金額的勞退新制往公保保障拉近, 但又加了6%自提, 讓勞工自行貼錢補足勞保與退撫接近1倍(1.55%與2.4%不同提領基數)的月退休金差額, 但只補24年的差額, 第25年起自己想辦法。

最後的結果就是未來勞保普通保險+勞保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共14.21%投保月薪)+勞退新制(有自提6%=12%投保月薪)基金收比公保(5%月薪)+退撫(14.4%月薪)還高的每月實質保費(相同月薪, 名目上的合計個人負擔金額會相近), 未來每月可以領差不多的月退金。

但退撫也留下伏筆, 因為未來保費最高可提高到18%(約月薪的21.6%), 加計公保(約月薪的5%)後, 可拉平至跟有自提勞退6%勞工的每月總保費一致約26%。

至於當年為什麼不是公保改年金制, 而是改退撫? 深究其原因是當年軍公教的年金改革小組要自肥, 公保的每月實收保費太低(比勞保低, 35%自負額與勞保的20%相近), 若改年金制, 大約只能得到跟現在的勞保一樣每月月退金2萬元上下, 改退撫可以多領接近一倍。

======
看懂了嗎?
勞保要補未年金化前, 費率低的洞。年金改革委員的問題。平均12%的勞退舊制不敢動, 拿保費費率低的勞保年金化, 再逐年調高勞保保費。

再加上近2年, 60萬人的退撫基金政府補了400億進去。一人補6.6萬。
而1000多萬人的勞保基金, 政府也補了400億進去。一人補400元。
saya wrote:
其實都是當年年金改革委員的錯, 依最早的立法精神
公保=勞保
退撫=勞退舊制
每月各自保費費率相近, 退休一次金的領取金額也相近。


依照你的説法,問題是執行面。
最後就是公教提撥較多,勞工提撥較少,
退休金有所差異也是正常。

像我前面説的,如果要領一樣的退休金,就提撥(雇主+員工)一樣的金額,
三十年後就會一樣了。

如果勞保不是破產迫在眉睫,不改革減少給付也可以啊,
問題是勞保破產就在眼前,怎麽辦?
每年政府撥補200億也是無濟於事。
Biggest King wrote:
依照你的説法,問題是(恕刪)


未來勞保普通保險+勞保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共14.21%投保月薪)+勞退新制(有自提6%=12%投保月薪)基金收比公保(5%月薪)+退撫(14.4%月薪)還高的每月實質保費(相同月薪, 名目上的合計個人負擔金額會相近), 未來每月可以領差不多的月退金。

但退撫也留下伏筆, 因為未來保費最高可提高到18%(約月薪的21.6%), 加計公保(約月薪的5%)後, 可拉平至跟有自提勞退6%勞工的每月總保費一致約26%。

未來勞保普通保險+勞保職災保險+就業保險合計實收保費為月投保薪資14.21%, 有比退撫實收保費月薪的12~14.4%(依職等不同浮動)少嗎?

補洞歸補洞, 改革還是要改革, 但不能睜眼說瞎話。
我是贊成勞保改革的。
怪了, 怎麼多一篇。
反正我是贊成改革, 但不容許抹黑勞工
saya wrote:
補洞歸補洞, 改革還是要改革, 但不能睜眼說瞎話。


依照你的説法過去錯了,又能怎樣,執政黨都換了。

勞工過去繳的比較少所以領的比較少,
公教繳的比較多所以領的比較多。
這不是抹黑勞工,事實就是這樣。

現在就是依照現實來改革,不要拖不相干的群體下水。
我也希望勞保退休金不會被減少,提撥不要增加,
但是這可能嗎?
Biggest King wrote:
事實就是勞工過去繳的比較少所以領的比較少,
公教繳的比較多所以領的比較多。

現在就是依照現實來改革,不要拖不相干的群體下水。


新進人員情何以堪?

基金每月又沒少收保費。
未來基金各群體收一樣的保費總額, 但各群體保障差一大截。
不需整合改革嗎?
saya wrote:
新進人員情何以堪?
未來基金收一樣的保費總額, 保障差人一大截。


那表示過去有些勞工繳的太少,領的太多,
要找過去的勞工或政府官員要,和公教人員無關。

即使改革后,公教基金破產的時間只是延到2040年,
下一波公教改革也不應該和勞保扯上關係。

新進人員就爭取另立新基金,舊的讓其自己想辦法生出錢來。

還是你有更好的辦法?
Biggest King wrote:
新進人員就爭取另立新基金,舊的讓其自己想辦法生出錢來。


第 92 條
本法公布施行後,考試院應會同行政院建立年金制度監控機制,五年內檢
討制度設計與財務永續發展,之後定期檢討。

第 93 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
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年改委員已經幫你想到了。
所以當然要支持改革, 希望民國112年的將來能統一制度, 永續經營, 不要造成世代或族群對立。

而舊的退撫, 這次退撫年改已經拿掉政府負最終給付責任的條文, 就是將來退撫基金真的付不出錢, 要定期檢討, 自行調降給付, 或調高保費, 跟勞保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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