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a wrote:記得去年不是金管會已經要求所有銀行做避險, 還為此事處罰了幾間銀行。(恕刪) 金管會處罰銀行不是因銀行沒避險而是理專沒盡到告知的義務理專利用話術僅說有利面不提風險性所以被金管會處分台灣的銀行應不會自己發行TRF給客戶都是做仲介,賺高額手續費怕的是徵信不足被客戶倒帳的損失
阿魯巴王子 wrote:可惡...我從今年...(恕刪) 我做了一張簡易的試算表,當然是有條件的試算...預計台新金的明年股息0.09+股利0.4下去做計算,然後第三年起的每年股息0.075+股利0.3下去做計算...爾後每年觀察每季財報,只要不要出現重大事件&持續發放股息利,就持續加碼買進到54歲~(以上預估純屬個人推估...)55歲開始領股息,60歲領股息+股利...當然每個人條件不同,其實只是想說,有計畫+風險控管的理財規劃會讓你的未來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