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廖 wrote:
違約交割?
還要家裡的大人一句話就夠了?
這位應該是買很多賭很大
順便轉告這位大人把我過去20年在股市裡賠的錢還給我吧


我也要 前幾年被政府認證的會計師做假帳

吞了兩根半 我要申請國賠

董座領這麼多錢 好幾位還在台灣 結果現在還再趴趴造 事不關己

政府還沒收到稅 結果要負完全賠償責任

中信也倒楣 一筆賺20 也一大堆責任

掏錢者最大 我繳個繳幾毛錢就是要你們這些萬惡銀行跟無能政府給我辦到好

自己去google一下這些人名跟公司也不肯

買之前部去看公司財報跟董座背景

還有受害者現在還再問這家公司營收狀況 被酸結果回說不要在傷口灑鹽

還有人根據董座說法會有比未入帳款 預估今年eps會再14快 叫大家不用擔心 有14快今天立馬亮紅燈

現在才一堆人再查 .....太慢了

放空被拉漲停不知道可不可以喔
Lorenzt1982 wrote:
我也要 前幾年被...(恕刪)
怪誰都沒用
只能怪自己

買股票賺錢的時候全部都屬於自己
賠錢的時候卻要政府賠
沒道理!!

這家公司獲利與股價根本不合理
不曉得是哪裡來的勇氣讓你去買這檔股票
立委曾銘宗表示,昨天有些投資人到他的臉書粉絲團留言,呼籲他能夠協助,因此基於維護證券市場交易秩序及保護投資人應有權益,他今天就開通4支專線電話來專案受理,接受投資人的陳情,並介入處理。
他說,自從上午專線電話開通以後,「電話都接不完」。
曾銘宗指出,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破局涉及到三個層次的問題:
第一個就是百尺竿頭原本要公開收購,後來又不履約,是否有違反證交法中的虛偽或詐欺行為,這部分涉及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個部分是這段期間有是否涉及到內線交易
第三個則是民事問題,這段期間已造成國內投資大眾將近新台幣50億元損失,呼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要盡快介入協助,保障民眾該有的權益。
曾銘宗辦公室的陳情專線為 (02)2358-8286 王先生;(02)2358-6324 楊先生;(02)2358-8289 謝小姐;(02)2358-6323 蔣小姐。陳情傳真: (02) 2358-8290。
所以認為樂陞這次事件受害者是太貪心的各位版大,是認為台灣這個市場,都是喊喊而已,制度不可信,沒有公信力,你賣股票也會在某一天拿不到錢,是這樣的市場嗎?
而這次事件都是受害者太貪心的錯,這種看法未免太偏頗了!


3位獨董終於出面發表聯合聲明了。
最後面有提到可轉換公司債的部分,假如屬實的話,那難道之前提到的有關公司債的部分是禿鷹在放消息?




樂陞獨董終於出面 發表10點聲明
2016/09/02 17:25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016年9月2日電)百尺竿頭收購樂陞 (3662) 案破局,市場一度將矛頭指向3位來頭不小的獨立董事,認為未善盡監督之責。今天 3位董事終於出面發表10點聲明,強調對公開收購並沒有駁回權。

樂陞 3位獨立董事尹啟銘、陳文茜、李永萍於今天下午共同聯合發表10點說明,指出日商百尺竿頭未付成本,莫名進入,又離奇離開市場,至今其緣由,為何進入?為何違約?尤其違約前 7天還又煩勞中信銀行,再向金管會申請交付金額日期再展延,其動機至今成謎。

聲明指出,期待檢調單位查市場是否有不當違法操作,同時樂陞是無預警被購併對象,百尺竿頭能否夠格收購是投審會裁定。獨立董事依法並沒有駁回權,最終對公開收購做出「中立建議」,不鼓勵也不反對。

樂陞3位獨立董事聯合聲明稿內容如下:

1、自5月樂陞科技收到中信銀行送達日商「百尺竿頭」將於市場以128元/股公開收購 3萬8000張(約25.7%股份)的樂陞科技股票後,創業 16年的公司,即陷入風雨飄搖中。且 1個月之後股價即陷入上下波動,在沒有任何訊息下, 2次市場上出現同一證券公司集中大量放空。

我們期待檢調單位查明,市場是否有不當違法操作,包括內線交易,甚且以公開收購之名,再放空,終而惡意違約炒作股票之嫌。

2、百尺竿頭不是樂陞主動尋找的入主策略夥伴,樂陞是無預警被併購對象,樂陞科技自始即為無預警被通知的被併購對象。

號稱公開收購者「日商百尺竿頭」是以透過「中信銀行」用專人送達一紙告知書,且由於公開收購股份達3萬8000張(約25.7%股份),高於經營團隊董監事 6.25%持股,等同經營權面臨喪失的危機。日商百尺竿頭絕對不是目前部分媒體所報導的樂陞科技自己主動尋找的入主策略伙伴。

3、獨立董事組成之審查會議曾尋求最專業律師及會計師事務所。樂陞科技 3位獨立董事針對此無預警被併購案,依法立即召開臨時董事審查會議,在委託普華商務法律律師事務所(PWC)及KPMG諮詢公司(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所屬KPMG集團成員)後,專業建議在既有法律規定之下,日商百尺竿頭公司作為外資,是否為適格收購之公司,依法由投審會裁定。

至於日商百尺竿頭公司提出之條件是否符合公平、合理性,才由獨立董事組成審查會向股東提出「建議」。獨立董事審查會因此將主要責任放在判斷收購股價是否合理、公平,於是委託專業會計機構 KPMG 諮詢顧問公司進行鑑價。

4、據KPMG諮詢公司鑑價 (報告書日2016.6.6),當時樂陞科技股價104至105元,由於公開收購者可能取得經營權,建議收購價格在116.7元至139.1元區間,因此128元屬於合理範圍。

5、獨立董事依法沒有駁回權,最終對公開收購做出「中立建議」,不鼓勵也不反對。獨立董事因此做出「中立建議」,價格 128元屬於合理範圍,但不鼓勵、也不反對投資人參與公開收購。

事實上,依據「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1條,獨立董事組成之審查會並無「駁回權」,僅有向股東建議權。

6、獨立董事為何未提醒日商百尺竿頭可能違約?日商百尺竿頭違約之風險,由於公開說明書中均已有公文書格式提醒投資人,因此獨立董事僅提醒投資人應詳閱公開說明書,的確未再特別強調此風險。

7、期盼樂陞成為最後受害者,主管機關儘速完成修法。為何獨立董事會及主管機關皆未預見違約的可能性?此案為國內史上第一次公開收購違約案,並無前例;所以相關法律過去並未對外商公司若公開收購,必須事先繳交保證金,若是違約,即沒收保證金之規定。

此規定一方面使公開收購者,不得藉此炒作或者傷害市場;一方面得作為參與公開收購者的賠償;我們呼籲也期盼立法及行政機構,儘速補足完備法律,使樂陞科技投資人成為最後受害者。

8、為何沒有預見日商百尺竿頭是一家可能違約的芭樂公司?由於日商百尺竿頭曾在私募基金市場上收購樂陞科技股份約6%,加上獨立董事權限所及,僅能得知其為曾經參與多次日本私募基金投資及上市公司重整案,因此獨立董事審查會無從預知日商百尺竿頭會違約。

此外,更無從了解,為何其8/26交割到期日前,百尺竿頭還要再經中信銀行公告,因「行政作業延誤」申請再延長交割款項延期入帳。如此複雜作業,反覆往返,最後至8/31日竟然最終仍選擇違約。這是我們獨立董事至今除了無證據猜測其動機之外,無法瞭解的理由,其中之詭異、不尋常,我們懇求檢調單位務必清查,還樂陞投資人一個公道。

9、樂陞科技由於未預料違約,於7/11還要求召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8/30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目的只為若日商百尺竿頭公開收購完成後,由百尺竿頭至少取得1席董事。當然,這場股東會召開之日,日商百尺竿頭仍未表示是否履行承諾,且違約日儘剩1天,終而這場股東大會成為從經營者到投資人,為樂陞股價、公司未來的檢討大會。

10、結語:日商百尺竿頭未付成本,莫名進入,又離奇離開市場,至今其緣由,為何進入?為何違約?尤其違約前7天還又煩勞中信銀行,再向金管會申請交付金額日期再展延,其動機至今成謎。

至於近期若干虛假,甚至意圖影響股價的消息,包括樂陞科技可轉換公司債已經到期,只剩3個月,公司財務危機重重。經查證,樂陞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到期日是約2年半後(2019年3月),與事實差異太大,然而不負責任的言論,只會造成市場更多的恐慌。獨立董事呼籲也期盼,評論者珍惜評論的影響力,尤其沒有必要讓小股東投資人在謠言中蒙受更大損失。



政府幹嘛陪? 政府賠就是我也有出到錢, 我賠錢的時候也可以要求政府幫我分攤一些嗎?
假設真的收購成功賺了價差, 版主有要打算多繳點稅嗎?

沒錯,這是賭場中的詐欺案, 但老千是按照賭場的規則走, 賭場主人也奈何不了老千.
進來賭場賭輸要賭場主人賠. 起碼要告訴賭場主人老千犯了哪一條規定吧!
庫努拉達 wrote:
所以認為樂陞這次事件受害者是太貪心的各位版大,是認為台灣這個市場,都是喊喊而已,制度不可信,沒有公信力,你賣股票也會在某一天拿不到錢,是這樣的市場嗎?
而這次事件都是受害者太貪心的錯,這種看法未免太偏頗了!


法律有漏洞大家都知道

每年都有人被坑殺 怎沒聽你們再討論制度問題

主要源頭應該是問為何那些董事會核准

現在董事會的人閃的閃 避的避 一問三不知 事不關己

到底是引狼入室還是能力不足還沒個定論

也沒看你們去抓董事來問情形 就直接亂抓一通要人賠償你們的損失

這不叫貪心那什麼才叫貪心

當股東的不了解公司情況

當董事的也不知道公司情況

外部監察的也不知道公司情況

然後出事說外面的人監管不力

你們沒發現對你們的批評與嘲笑越來越大?

越來越多看笑話的????

在台股沒被騙過的閃戶少之又少

大家都感同身受

如果到最後查到政府裡面有勾結或是中信裡面有勾結

到時候再來追究責任規屬大家會比較支持

前提是別被查到是監守自盜

a79625 wrote:
3位獨董終於出面發...(恕刪)


從第8點來看,79樓網友所貼的手法應該是真的了
a79625 wrote:
3位獨董終於出面發...(恕刪)


把這篇看一看 再看一下許寫給自由時報那篇 你就知道 人家敢這樣幹 是深入研究過法律的

在做這個交易時 有沒有想過 買方違約 要負什麼責任 什麼狀況 可能收購不成立
而詐騙集團是真的研究過的

不去想可能的風險 然後認為所有風險政府要承擔

這一切都在CB發行後發生 想一想CB通常是誰認走 轉換了多少
你沒有研究 但人家都研究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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