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持證券交易市場之秩序及穩定,保障投資人權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12)日宣布,自104年8月13日起,採行下列二項措施:
一、 上市及上櫃有價證券之最低融券保證金成數由90%調整為120%。
二、 投資人經授信機構同意,得以具有市場流動性且能被客觀合理評估價值之其他擔保品,補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差額。
近期經濟金融情勢變化,造成證券市場波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密切關注國內外金融情勢及證券交易市場動向,將適時進行評估及應變。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聯絡電話:27747167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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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沒問營業員
但我想他明天自己會打來吧~~~
網路上有人問了
他可以不用補
所以 我不確定是不是全部人都得這樣做
(寫得很含糊啦~ 反正你跟券商說好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