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神路亞 wrote:
現在的台灣的情況就像...(恕刪)
goblinlord wrote:
你的問題很有趣
那小弟想反問一句,甚麼條文不允許官舍可以住到死?
ncvt wrote:
剛才查了一下行政院長宿舍的規定,
威權時代的行政院「事務管理規則」,
閣揆卸任後官舍不必交出,可以住到過世,
若遺孀還在,還可以住到過世,
如果有無法謀生(例如身心障礙)的第二代,子女還可以繼續住。
政黨輪替後新的「事務管理規則」規定,離職三個月內必須交還宿舍。
孫前院長中風後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三位總統均聘其為有給職資政,
月薪22萬並且有醫療方面的協助,
在他往生後也未主動向其家屬催討宿舍,
可謂是相當的禮遇。
其實台灣公務宿舍被佔用的情況還真不少,
尤其軍方的,
前幾年國防部和人事行政局(現人事行政總處)為此一直在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