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bainchiou wrote:還有一個東西叫做累進差額,譬如綜合所得淨額 520000 ,稅率為 5%,累進差額為 0,520000 x 5% - 0 = 26000如果多了一塊進到 520001,稅率為 12%,累進差額為 36400,520001 x 12% - 36400 = 26000.12等於多了一塊,要多繳0.12,只等於多了那一塊的 12%,20% 的累進差額為 130000、以此類推,不懂、真的不要隨便亂嘴!!...(恕刪) 這真的讓我學到了.
多賺錢多繳稅其實沒問題 能力多的幫助收入較低的族群是OK的... 對社會穩定有幫助... 換個角度看其實就是另種形式的捐款北歐國家普遍繳高稅率 人民可以理解這樣的出發點台灣比較讓人不爽的是資本利得基本上沒課稅 炒房產股票金融商品稅率幾乎沒有或很低一堆包租公 攤販做小生意的 不用繳稅, 家裡有事業的用最低薪資繳健保費或者當免稅額人頭... 還沾沾自喜...受薪階級則是一毛都逃不掉...在台北市繳稅到20%級距,日子可以說不缺小錢,四口之家存錢養小孩過得還可以...存錢買房難度就有點高了...
dayuanjun wrote:我就是年年繳 40% 的好國民...等你到這級距, 就知道每年繳一台 BMW 出去有多痛了...然後再看看政府每年把你的 BMW 拿去丟到水裡... 就更痛了..(恕刪) 學大明星阿開工作室吃喝玩樂都報公帳車用租的,也可以扣抵開銷
5%也不錯了,看看101、102年,如果在5%前面,也就是繳2萬元以上,已經勝過很多人了。排在繳稅人口前20%先把目標放在12%,一起努力吧!其實版大今年應該繳12%,只是立法院修法又提高了扣除額額度。
就說了很多人不懂累進稅率怎麼計算所以政府才會用扣除累計差額讓不會算的人能夠直接算出要繳的費用但是...結果還是有人不會算......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級別 104年度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1 0~520,000 ×5% – 02 520,001~1,170,000 ×12% – 36,4003 1,170,001~2,350,000 ×20% – 130,0004 2,350,001~4,400,000 ×30% – 365,0005 4,400,001~10,000,000 ×40% – 805,0006 10,000,001以上×45% - 1,305,000所得淨額52萬以下的部分,稅率5%所得淨額52萬~117萬的部分,稅率12%所得淨額117萬~235萬的部分,稅率20%所得淨額235萬~440萬的部分,稅率30%所得淨額440萬~1000萬的部分,稅率40%所得淨額1000萬以上的部分,稅率45%例如一個人所得520000 需繳稅520000x5%=26000元一個人所得520001 需繳稅520000x5%+ 1元x12%=26000+0.12=26000.12↑↑↑但是上述有的人不會算所以政府用扣除累計差額來方便大家計算所以520001x12% - 36400(36400怎麼算出來的?36400=520000x7%,而7%是什麼?7%就是12%-5%=7%,所以52萬不會多扣那7%好嗎?)=26000.12※※520001絕對不會扣稅520001x12%=62400.12元--------案例二----------一個人所得淨額240萬 需繳多少稅呢?52萬要繳520000x5%=2600052萬~117萬的部分要繳12%=(1170000-520000)x12%=78000117萬~235萬的部分要繳20%=(2350000-1170000)x20%=236000至於235~240萬的部分要繳30%=(2400000-2350000)x30%=15000所以此人總共要繳稅=26000+78000+236000+15000=355000因為太難算了所以可以直接算成2400000x30%-365000=720000-365000=355000政府因為怕人不會算 所以設計出扣除累計差額...但是...還是...看起來有的人還是誤會了
狗子2008 wrote:5%也不錯了,看看101...(恕刪) 以狗子2008提供的薪資結構表計算20%的每戶平均薪資所得是183萬30%的每戶平均薪資所得是268萬反之,占比例最高的5%每戶平均薪資所得是58萬確實有值得思考的地方數字如果有算錯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