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人員指出,許金龍想透過丙墊金主集資四十八億元吃下樂陞科技,沒想到資金未到位導致併購案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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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斷有避重就輕脫詐騙罪之嫌,許何必等百尺竿頭順利入主樂陞後,許再回頭用樂陞的錢把百尺竿頭買下?你當知道這樣的成本有多高?
*事實許一開始就是設計"假收購、真詐財",許原本的如意算盤是讓38.000不成就(這樣我們這群受害者就啞口無言了),他再利用38.000不成就後的賣壓低檔回補(這群詐騙嫌疑犯利用假收購賣在110~115.5)。PS:收購期間許曾經請金管會取消一戶一張,沒獲通過。
~以上請檢調勿必查明,以免讓主嫌脫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