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為癌症末期,請問資產如何處理恰當?


台南阿伯 wrote:
胞妹今年40出頭,1...(恕刪)


給阿伯
面對人生大是大非
當局者難免慌亂
小弟嘗試從第三者的觀點提供參考


40歲還是非常年輕
生命有無窮盡的可能
我推薦下面這本書供參考






這是許峰源律師(法羽老師)的大作

內容記錄他求學以及出社會時面臨的困境
同樣面對到至親生離


也許和當事人處境不盡相同
令妹遇到此人生關鍵時刻
有什麼比失去生命更為嚴峻呢?
絕境會激發潛能
關鍵時刻更要大膽出手


我的直覺是 不要放棄生命
1200萬只是一個籌碼
多留給誰未必是福
若要問孩子你要1200萬還是要媽?
即使鐵漢也是要母親的


如果醫生說的是真的
更要充分利用這個時間去經營家庭
去做令妹想做的事情
至於什麼是她認為有意義的事情
要看她的志願
如果沒有方向
周圍的親友再來給予建議
分配遺產是最不重要的一件事
我躺下去了自然有人幫我分
煩惱什麼呀
不躺下去最好



如果 令妹 戰勝病魔呢?
還會有個40年



我們改變不了上天發給我們的牌
只能決定怎麼打這手牌-------------藍迪.鮑許

摘自-最後的演講
這本書也具有生命啟發性


如果上天還有任務要給令妹
想著還有40年
不要只想著只有半年
天天想著還有40年
令妹就知道怎麼去做


祝令妹 早日康復


先看看能不能得到小孩的監護權? 那這麼做還有道理

就算告上法院也做不到吧? 不然幹嘛搞得這麼複雜?

一個父親照顧兩個小孩,把巨額財產拿走,還不准再婚?
這兄弟姊妹真的是為小孩好嗎?
既然自己都吃到癌症的苦頭...

何不先把自己兩個小孩子保險全部都做足了再說...
聽說可以做信托,去銀行問問看
我覺得諮詢律師會比較適合
信託是可以考慮的
有實際經驗,實例,或是有資產遺產分配的知識才回答.....沒有?看看就好別亂搭..
樓主及當事者心情已經很低落..各位要將心比心,為自己提高點水準..OK?
台南阿伯 wrote:
胞妹今年40出頭,1...(恕刪)



肯定是信託...

信託是財產所有人(委託人)為自己或他人(受益人)的利益或為特定目的(信託目的),將財產所有權移轉予受託人,由受託人依信託目的及契約約定,管理或處分該信託財產。



受益人為兩位小孩 記得訂定契約年限到小孩成年


這樣妳妹老公是拿不到這筆錢的 小孩成年後就自己決定要怎麼利用這筆錢吧 向銀行諮詢一下吧
jonathan6320 wrote:
信託資產...(恕刪)

+1
這年頭,
一點錢就能讓人茫了.

台南阿伯 wrote:
胞妹今年40出頭,1...(恕刪)


非常遺憾在此版看到這樣的問題,

還請寬心,或許有奇蹟也不一定

至於樓主問題

個人認為無論在01得到任何建議與答案

最後也一定是要找理專or保險人員or律師or專業人士再三確認再執行

遺產稅應非主要問題

最重要的應是法律上"小孩監護權" !!

未來誰來扶養?!

這也關係到未來"遺產"的執行與處理!!

我比較那悶得是都有1200萬了,怎麼不採取積極治療。
而是想著如何處理資產...
就算是癌症末期,還是有可能治癒的。
只是不知道1200萬夠不夠而以。

40歲其實不算老,選擇積極治療會更好。
保險疑問請GOOGLE:【加乘保險-零加乘】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