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買台新金 (2887)嗎?

風險當然是有啦 但是沒啥根據的恐慌就多了 乾脆說如果明年台股剩3000點或是台灣被隕石打到 那股價也不用估了
10/5 進場11張....................
免驚 持續加碼中
三子父 wrote:
我又出來了 不意...(恕刪)


三子父大的看法謹慎,我想這是好的。但單就台新金而言,我個人的解讀是:

1. 台新金去年靠TRF賺很多,但是今年沒有這部分可以賺,
不過扣除這部分,台新金的獲利與業務表現並無明顯衰退。
事實上,市場上本來就有共識認為金融業(特別是銀行)今年表現很難比去年強
但並不能因此輕易解讀為,明年肯定會繼續衰退。

2. 細看台新金在金融海嘯以後的表現,會發現台新金有一個趨勢,
就是上半年獲利通常高於下半年,這可能跟營業、稅務、提列等有關,
這種情形並不單發生在台新金,部分金融股也有這種情形。

3. 三子父大的推論比較像是反推法:獲利這麼好卻沒有相對應的股價,
所以反面推論其中恐有詐(存在未公開資訊)。不能說這樣的推論是錯的,
只是就事實上而言,目前看不到更堅實與積極的證據來佐證。

4. 許多購買銀行股的投資人,本來就不是單看一年或兩年的表現
縱使在金融海嘯前買入銀行股,只要長期持有,到現在通常也都有不錯獲利。
所以台新金適不適合持有?我想也跟每個人的投資策略有關。

5. 台新金不同於壽險股,壽險公司的獲利主要來自於投資收益。
景氣反轉時,投資組合價值變動的風險,台新金是相對較低的。
台新金主要靠手續費獲利,這部分最糟糕就是沒賺錢,風險相對較低。
至於放款部分,房貸非台新金主力,遇到房地產崩盤時,受傷有限,
海外授信也不多,要說風險,應該比其他大型金控低,這些都可以在財報裡看到。

6. 台新金的beta值幾乎等於1,也就是說,以總體經濟解釋台新金股價走勢也許更適當
不只長期如此,以過去半年的走勢論,台新金沒有明顯落後大盤表現。
事實上,如果這半年來有透過期貨避險大盤指數,持有台新金的投資人反而有獲利

7. 金融業跟DRAM產業本質差異甚大,一是服務業,一是製造業。
金融業獎金制度彈性大,景氣不好時,支出有效收斂;此外,金融業沒有固定設備折舊
沒有東西賣不出去的存貨折舊技術競爭也不是這麼明顯,
最後,金融業的服務多數屬於非貿易財,又有特許經營的色彩,所以不用直接面對國際競爭,
這點更完勝DRAM產業,所以兩者所面對的營業風險,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

我認為台新金的根本問題有兩個,第一是彰銀問題,第二是成長性不佳
當然這兩個問題是交互影響的,尤其是後者,台新金營業成長前景可說是排名金控後段
獲利排在台新金前面的富邦、國泰、兆豐、中信、玉山每一家都看得到成長動能。
台新金成長前景不明,所以縱有高獲利,但缺少成長創造的溢酬,股價就矮了一大截。

我認同三子父大對於市場的謹慎態度,也對於各央行印鈔票的做法頗為擔憂,
目前狀況(到處撒鈔票)史上僅有,各方看法分歧,我也持保守態度,但單就長期投資台新金,

風險有限,股價低估,持續配息的勝率不低。
風險有限,股價低估,持續配息的勝率不低。
風險有限,股價低估,持續配息的勝率不低。

以上分享,諒各位專家與前輩指教。

y1231 wrote:
三父子大的看法謹慎...(恕刪)


寫得很好

拍手
台新金就是價值投資啦, 長期配息用, 不用想價差~~

y1231 wrote:
三子父大的看法謹慎...(恕刪)

我認為台新金的根本問題有兩個,第一是彰銀問題,第二是成長性不佳。
當然這兩個問題是交互影響的,尤其是後者,台新金營業成長前景可說是排名金控後段。
獲利排在台新金前面的富邦、國泰、兆豐、中信、玉山每一家都看得到成長動能。
台新金成長前景不明,所以縱有高獲利,但缺少成長創造的溢酬,股價就矮了一大截。



這兩個問題其實是一個問題。

台新金的核心業務(放款,手續費,專業理財)還是在成長,但因為300多億被壓在彰銀,不能依靠併購來擴大公司營運規模,而之前彰銀挹注的盈餘今年也沒了,今年當然財報難看。

個人認為,彰銀案若能明朗,不管是輸贏,這兩問題都會或得解決。


個人覺 11.5元以下, 短期不易再出現.
彰銀假處分案 3理由裁定重審---台新金對財政部取得彰銀董事席次申請假處分案,最高法院日前裁定重審,裁定理由出爐,包括:高院認為縱改派彰銀董事無助於台新金取得經營權,容有可議;若法院認足以釋明保全必要性,尚非不得准許之;就損害是否重大、危險是否急迫等,高院未予究明就做出不利抗告人的判斷。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922568
嗡老大 wrote:
彰銀假處分案 3理由裁定重審---台新金對財政部取得彰銀董事席次申請假處分案,最高法院日前裁定重審,裁定理由出爐,包括:高院認為縱改派彰銀董事無助於台新金取得經營權,容有可議;若法院認足以釋明保全必要性,尚非不得准許之;就損害是否重大、危險是否急迫等,高院未予究明就做出不利抗告人的判斷。


個人猜測:這案子到最後有可能是,金管會允許台新金增加彰銀持股到25%,讓台新金去年148億的財報損失可以回沖。另一方面,招開臨時股東會,重新進行董監改選。台新金就算是選輸也不需要提列帳面損失。

這樣就可以符合某位張姓部長所說的:需要尊重股東會改選董監事的結果。win-win

沒有掌握經營權,應該是沒有財團願意壓這麽多錢的。

台新提假處分,民事提告,意圖已經很明確,要嘛,按照協議改選,要不就賠償下莊。

Mmm~ wrote:
金管會允許台新金增加彰銀持股到25%

freecloud wrote:
沒有掌握經營權,應...(恕刪)


不知道有沒有人能解惑,若台新能持有25%彰銀股權(長投),在不能夠合併的前提之下,台新金擁有或是失去彰銀經營權,對台新金的影響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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