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沒在付出的都特別懂別人家的財該怎麼理,老師領到的退休金又不偷又不搶,憑什麼說砍就砍,以前共體時艱沒有人想教書的時候挺過來了,現在退休金被政府砍了還要讓這些不知道別人的付出只會眼紅的人嘴炮,有這張嘴幹嘛不去當兵?薪水高福利好但是沒人要當,羨慕別人錢多你一樣也可以,如果你沒辦法跟別人一樣付出就沒資格批評別人
son-yu wrote:這年頭沒在付出的都...(恕刪) 現在是誰沒付出了 現在領的退休金不夠要補貼的就是我們這些一般民眾各行各業繳稅付出的 不能檢討嗎 現在是砍到退休金變0嗎 改成合理的就說人家眼紅 當然眼紅 有辦法自己去拚啦 不要老是想佔便宜
bwolf180 wrote:不好意思這是中華民國政府訂定的條文據我所知目前還沒改朝換代還沒改名叫台灣國喔 好笑了,條文不能改啊。要不然我們要選舉幹嘛。農保也說繳了70元就可以領了,現在還不是改說年收入50萬的不能領。
kimurakai06 wrote:公務員繳公保也算是一種基金今天你買了承諾18%的基金幾十年後跟你說沒錢履行契約只給你1% 你賭不賭爛?我不是軍公教 家中亦無軍公教但亦覺得該履行的承諾就是必須履行沒什麼他媽的正義 #1334 樓的已經回答你了。那是垃圾政客為了騙民眾支持答應的。每個執政者為了選票都開一堆芭樂票,關我們後代什麼事啊。
錯誤的法律都可以修法了,有什麼不能改,以前還有下面這個:戰士授田憑據或稱戰士授田證,是依據中華民國政府於1951年10月18日制訂的《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1],先發給服役滿兩年以上戰士或者遺眷戰士授田憑據,待光復大陸再配發土地授田。然而因為時局變遷,立法院修法改為發配補償金,於1990年1月3日起發放。怎都沒聽到人在抗議,說原來是要給土地的,怎變成補償金了,那時候就同意時局變遷,怎不去跟政府說你們違反誠信原則。以前說要反攻大陸,現在說要和大陸統一,也沒聽八百壯士說,政府違反誠信原則。
大力鼠 wrote:錯誤的法律都可以修法...(恕刪) 對岸的土地(農地)在當時來看很值錢??而且對他們來說,回不去還不如換補償金,有錢比較實在是吧..(政府也可以說,總有一天會打回去,半毛錢也不用給..不過這樣可能一輩子都要拿來當壁紙了)這拿來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