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888 wrote:
兩稅合一扣抵減半是對...(恕刪)
兩稅合一應該要取消
根本不是減半
因為兩稅合一的稅制
本來就是完全不公平的稅制
兩稅合一的本質就只是把政府的稅收拿來慷慨股東
再者因為透過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對ica帳戶的影響
導致每次計算可扣抵稅率的影響
如此分配的股東的可扣抵稅額也不會公平
打著避免重複課稅大旗的兩稅合一
把稅目的獨立性放在哪?
真的要避免重複課稅
那是不是其他的稅目也可以主張要併綜所稅?
這種畸形又怪胎的兩稅合一稅制
當年實施的歐盟早在10多年前就都停辦了
台灣自民國87年開始實施一直到現在
可謂全球唯一還在實施兩稅合一的國家
現在台灣還堅持什麼?
到底是愚民民粹作祟?
還是大股東作梗?
會把20年的亂象當真理
一是公司大股東
二是無知的投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