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一下,到拆開為止
只有利息555.9/張,剛好夠付我被收的機場外圍停車費 Orz
看他拍賣金額是272萬多有點疑惑
上面寫是高雄地院,那就是高雄漢神商辦的拍賣款了
我都沒看到有拍出去的新聞
那應該還有桃園的土地拍賣款
不過,連利息都不夠付,本金要有得討看來很不容易啊
###########
找到了一篇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15730176494.html
1拍底價設定8390萬元,因1樓出租給馬可先生第一有限公司,設定不點交,最後以8689.9萬元,由本業建設拍下,溢價率約3.6%,可享收租之穩定收益。
8689.9萬裡面,興航一可轉債只能分1285662
...看看桃園那塊地拍賣完能不能再收到張支票吧
話說,原來有租約就不能點交,有這招阿
shortman wrote:
例如陸興航空的飛機,向銀行貸款燈有設定抵押,現在飛機處分了,處分金額低於抵押金額,這些不族的債權,到底有沒有優先受償權呢?
舉例說明如下
假設借款及抵押金額一樣,中間沒有償還本金及利息,也就是借款完隔天立刻申請破產
復興航空飛機向銀行借款及抵押金額為7000萬元,後來飛機變賣只拿到5000萬元,
銀行對於不足的2000萬元到底有沒有優先受償權?還是列入普通債權?與其他的無擔保債券一起參與剩餘財產分配呢?
我不是民法專家,我只是猜的。
應該是抵押品賣完之後,不足的部份跟其他無擔保債等同優先權,拍賣沒有被抵押權的資產,就比股東前面一點而以。
本金就不用想了,應該回不來了。利息的部份可能有機會回來一些吧。還會被扣健保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