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期權失序持續發酵

Qantas133 wrote:


[+...(恕刪)
 

真是有趣的邏輯,電腦程式分不出價差單,組合單所以亂砍責任在投資人,風控人員不足,素質不夠,不夠嚴謹責任也在投資人,期貨商只負責收手續費⋯真是棒!對了二月六號期貨開盤也才跌300點左右⋯連跌停10%一半都不到哦⋯而後慢慢跌幅加深⋯要記得看資料再發文!
嵐牙 wrote:
我也認為在這次的事件中,期交所要負很大的責任,雖然真正...(恕刪)

不知道您有沒有進入調處, 有機會試看看吧...
期權交易糾紛 可提評議
2月6日選擇權糾紛 部分調處案件成立
作空大跌卻慘賠 交易人盼建立退單機制
期權SPAN遭指市場核子彈 期交所這樣回應

SPAN 取消, 我本也是想這是找個代罪羔羊, 但後來想想, 取消也好, 看看這市
場有些糟糕的投資人濫用 SPAN, 收了也算了; 而且據說 4 月中旬起要開始調升
保證金, 那這樣子表示有些人要減倉了, 也好...

我也有親人 2/6 重傷, 目前協助他設法賺回損失, 兩個月下來已達成約 40% 的
回收, 仍在慢慢回收損失; 同為賣方, 也鼓勵你, 我相信你也賺得回這筆錢.

我唯一擔心的是, 這個市場慢慢形成了一種心理制約, 愈來愈不健康.
dancingra wrote:
不知道您有沒有進入...(恕刪)


今天有夥伴(一樣是純SC),去跟凱基談調處了
只是凱基不愧是凱基~~給的條件真是~~
我連罵髒話~~都怕汙辱了髒話!
沒有凱基做不到,只有你能想不到~~
現階段不知這位夥伴談的內容可不可以,或願不願意公開
等問過再來PO~~
跟他一樣SC的我(也是凱基),還沒調處聽到就GG了~~

至於評議~~~
網站上寫著,100萬以內有法律效力~~
本著我的損失約113萬,如果能拿會最高100萬好像也不錯
結果有小夥伴打電話去問了,
她說這個是*****(我忘了),重點是100萬變成10萬有法律效力~~
再次無言了~~~

PS.基本上也還不確定是無解,有人說,那就一口一口評議阿
每一口都是不一樣的買賣對象,應該一口算一單位才對~~

嵐牙 wrote:
我也認為在這次的事...(恕刪)



期交所當券商上手出事也不用負責
這種穩賺不賠的生意
去年還淨賺25E
拿一些當作行政疏失賠償
用來平息紛爭健全市場不為過吧!
有關取消SPAN跟調漲保證金.......目的是為保護期貨商
有人戶口錢放多,跌停板才被砍單,有人戶口沒錢,一下跌就被砍單,這是市場上存在的事實,只要有人被砍單,市價追單價格就被啟動,早被砍的反而傷的輕(價格百分比不是金額),被掃到颱風尾的反而傷的重,早被砍的量少容易被吸收掉,後面爆發出來的大量砍頭單當然也讓價格暴漲,沒有什麼才跌多少不應該什麼,因為每個人的狀況不同,我也曾遇過2次期貨跌停板,其中一次戶口錢不夠,一家營業員沒砍我單,電話中我說過半小時內補錢進去,另一家直接給我斷頭完才通知......斷我頭的那家以後我就不用了,同時間我補錢進去第一家後再把另一家被斷頭的單給買進,誰理你斷我頭

真正有足夠錢的可以如我所說,被斷後再進啊!如果沒辦法的話,真的就是被逼到極限踢出市場,而且最主要一件事是事情發生時根本讓人腦袋混亂,應該都無法作出反制,而且損失太大根本無資金可以動作

TraderJoe wrote:
期交所當券商上手出事也不用負責
這種穩賺不賠的生意
去年還淨賺25E
拿一些當作行政疏失賠償
用來平息紛爭健全市場不為過吧!.(恕刪)


期交所提供的是什麼? 穩定的交易資訊源

就像養雞場將產品賣給屠宰場 ,經過處理檢體無問題,整批肉雞出售到市場上
收取應有的利潤 ,經由通路到末端銷售 ,因進貨價成本高導致利潤微薄 ,最後整批貨賠錢!
你現在向養雞場說 ,我做生意賠錢你要負責! 這樣你覺得合理嗎?

achitsai wrote:
有關取消SPAN跟調漲保證金.......目的是為保護期貨商大笑大笑大笑
有人戶口錢放多,跌停板才被砍單,有人戶口沒錢,一下跌就被砍單,這是市場上存在的事實,只要有人被砍單,市價追單價格就被啟動,早被砍的反而傷的輕(價格百分比不是金額),被掃到颱風尾的反而傷的重,早被砍的量少容易被吸收掉,後面爆發出來的大量砍頭單當然也讓價格暴漲,沒有什麼才跌多少不應該什麼,因為每個人的狀況不同,我也曾遇過2次期貨跌停板,其中一次戶口錢不夠..(恕刪)


論述正確! ,沒有什麼才跌多少不應該什麼 ,投資人都不明白這點


achitsai wrote:
真正有足夠錢的可以如我所說,被斷後再進啊!如果沒辦法的話,真的就是被逼到極限踢出市場,而且最主要一件事是事情發生時根本讓人腦袋混亂,應該都無法作出反制,而且損失太大根本無資金可以動作


被強制平倉 ,口數價格皆無效後 ,如何買回? 重新建倉????
因從沒被強制平倉過 ,故有此疑問! 請海涵

Qantas133 wrote:
重新建倉????...(恕刪)

當然是用錢重新建倉,如果這麼堅持繼續這個方向,那就用錢繼續支持自己的看法
Qantas133 wrote:



期交所提供的是...(恕刪)




[期交所成立之主要宗旨依期貨交易法之規範,係以提供期貨集中交易市場為其業務,並以促進公共利益及確保期貨市場交易之公正為宗旨。因此,如何在符合公共利益之前提下,建立一個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核心競爭力更強的交易環境,是期交所需持續努力之目標。


展望未來,期交所將戮力精益求精、接軌國際,並針對商品開發、制度改革及教育宣導等各項工作投入更多心力,期能為臺灣期貨市場再注入新活力,並將致力推動國際交流、進行國際合作,強化本公司競爭力、提升國際地位,以建立國際級期貨交易所為終極目標。為臺灣期貨市場之永續經營及蓬勃發展貢獻心力,開創更穩健、更璀璨的未來。]


發文前真的要google一下⋯


Qantas133 wrote:
論述正確! ,沒有什麼才跌多少不應該什麼 ,投資人都不明白這點



今天,劵商SC用漲停價的價格,將賣家全部斷頭
我可以了解事情是怎樣發生的,
他本身是有一套邏輯可以依循的。

所以2/6當天部分卷商(有卷商裸SC是不砍倉的)
將手中客戶斷頭,我暫時稱為"合邏輯的"。

邏輯,
是用來解釋一件事情、一個行為的發生
本身因果關係,是否可以讓人理解。(理解本身不帶正義屬性)
比方我肚子很餓(因),所以我去吃了飯(果)
比方我很缺錢(因),所以我去搶了銀行(果)

所以因為雙賣,所以雙邊斷頭,
因為雙邊斷頭,所以雙邊漲停板,
因為雙邊漲停板,所以賣家通殺(除非保證金超高)
這是有一連串的邏輯思維可以依循的~~
但是合乎邏輯,並不是叫做合乎情理,不代表符合普世價值的~~

比方夫妻之間總會有愛愛,是合乎邏輯的,而且還合法的,
但是當你想要愛愛,對方拒絕你卻要硬上時、
這種行為叫做"強#"好嗎,請不要把夫妻之間本來就會有愛愛的,
這個合乎邏輯的本身,無限上綱到你硬來也是可以的好嗎。

所以我主張,卷商硬是把不合理的價(SC漲停),
完全不告知我,就把我斷頭,你就是在"強#"我


PS #你可以理解成、迫、或其他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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