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wu5724 wrote:
網站上簡述:截至107...(恕刪)
剛好看到: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4131737?from=crm4-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文中提到:
勞退新制2005年7月上路,雇主每月提撥勞工薪資6%到勞工個人帳戶,勞工可自行決定是否相對提撥,最高可自提6%。勞工個人專戶由勞動基金運用局投資運用,每年3月依前一年盈虧結算,並分配盈虧到勞工帳戶,並且連本帶利持續滾入下一年度投資;勞工須至60歲退休或死亡才能領回帳戶裡的金額。
(連本帶利持續滾入下一年度投資, 由個人專戶看盈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