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tin wrote:幾個月前友達~$12,我覺得當天買太少,我收盤後,14:30 又貪心用定價買了100張.
真的有這回事?14:...(恕刪)
13:30以後是盤後定價交易,只有單一價,不用掛高低價,你也無法選擇高低價位,成交優先權可能是靠下單順序吧?
對於某些日成交量只有幾千張的中小型股,尾盤13:25~13:30 最好不要掛漲停價 或 跌停價 的市價買賣,否則運氣衰時,真有可能意外買在漲停價,或賣在跌停價,損失差額.. 因為有時外資會在尾盤用電腦程式自動襙作 大量更換成分股,上個月就發生過一次,群益證當天尾盤莫名直拉漲停,瑞軒直殺跌停. 頂多加碼三檔,就能取得插隊優先權,除非是資金周轉,必須賣股求現,才用跌停價掛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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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後定價交易
投資人可於週一至週五每日下午14:00~14:30向證券商委託買賣有價證券,證券
商受託後將買賣委託輸入交易所電腦主機。14:30交易所電腦會自動撮合。交易
所電腦於撮合前,將所有委託依電腦隨機排列方式決定其優先順序。
請注意,投資人一次委託買賣同種類盤後定價交易有價證券之數量,仍受每筆499
交易單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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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後鉅額交易
鉅額買賣適用標準:依買賣申報數額區分為下列三種適用標準
1. 一次申報買進或賣出數量達500交易單位以上之單一證券鉅額買賣(原適用標準)。
2. 一次申報買進或賣出5種以上股票且總金額達1500萬元以上之股票組合鉅額買賣。
3. 一次申報買進或賣出數量未達500交易單位,但總金額達1500萬元以上者,亦得採
鉅額買賣。
交易時段:
1. 盤中: 上午9:30至9:40、11:30至11:40二個交易時段。
2. 盤後: 下午1:35至1:50一個交易時段。
買賣申報價格範圍:鉅額買賣申報價格範圍以漲至或跌至參考基準2%為限,惟盤
中鉅額交易時段申報價格範圍不得超逾當日一般交易市場漲跌停價格。參考基準
依下列原則決定:
1. 盤中鉅額交易時段以交易開始前一般交易市場最近一次未成交最高買進及最低
賣出揭示價之平均價為參考基準,但僅有買進或賣出揭示價格,則採最高買進
或最低賣出揭示價格,無買進及賣出揭示價格,則採最近一次成交價格,若當
日無成交價格,則採開盤競價基準。
2. 盤後鉅額交易時段以當日一般交易市場收盤價格為參考基準,若當日無收盤價
格,則採開盤競價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