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其實我也覺得都是嘴砲...(恕刪) 沒錯啊, 拳頭大的拿去.目前央行是獨立機關, 所以拿不走.打個比方, 你有私房錢100萬, 你老婆欠了40萬, 你可以拿出40萬幫他還, 也可以叫她少花點錢, 自己慢慢還.但是當老公的大概都不太肯直接幫她還, 因為以這個老婆的個性, 幫她還完, 明年大概又會再多欠錢. 這樣老公就愈來愈沒錢可以動用來做自已的業務了. 所以老公會說, 這錢其實不是我的, 是小孩子的, 我只是保管, 不能動.但老婆要錢不全沒道理, 她會說, 我這個錢又不是替我自己花的, 是替全家花的, 小孩子也有享受到, 為什麼不幫我還?但其實不管怎麼搞, 不管他老公還不還, 這一家子"目前的"淨資產就是60萬. 當老公和小孩的, 當然是希望當老婆的辛苦點可以生出40萬來還清, 這樣最後這一家就還有一百萬資產. 至於當老婆的, 也許就希望有老公幫忙還錢, 這樣她樂得輕鬆, 而且她沒負債後明年還可以再多借一點.看你站在那種立場了.
香港對付索羅斯,根本不用動用外匯存底,因為英國交還香港給中國時,每年都有相當外匯儲備,實際數目就忘了,好像是四千億港幣,合新台幣1萬2千億,但它不是不能動用的外匯存底,這些都是可以用的,是香港人本身的錢,後來香港經濟變差,出現赤字仍不需借貸,就是靠這外匯儲備所以不是外匯存底不能用,是假若這些外匯只是他人跟暫時交換,有權隨時換回,則有信用的政府是不可隨意動用至於之後把買來的股票買出,是因為香港人覺得政府根本不應有股票,一來有圖利他人之問題,二來若政府有股票,則市場反影的價格就不是由市場決定,其實大家多反對政府入市,什麼四大基金,道理就是這樣
央行的財務報表上面外匯儲備是負債不是資產建議可以多看一點財務報表的書以釐清觀念假設今天小7把大家儲值進I-CASH的錢全拿去還債然後翻臉不認帳說裡面的錢本來就是我的為什麼我不能拿來花! 請問可以嗎?(樓主的觀念)小7硬要花這錢就必須忍受賠上商譽、信用就算拍賣資產、破產清算也必須把錢還出來因為錢不是它的美、中有這本錢花(豐富資源、龐大內需市場)請問台灣花了有辦法還得出來嗎?
斛寄生 wrote:央行的財務報表上面外...(恕刪) 我們可以賣選票給 債主呀 !! 鄉民的選票是很值錢的 不但可以用來修理執政者 盯緊在野者現在再多一個修理債主的功能? 我想也是合理的...畢竟 外匯存底都可以是自己的錢了! 這樣的邏輯也無所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