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三 wrote:
問題就出在這
多少企業高薪低報?
這問題出在資方吧
應該是叫資方把錢吐出來
怎麼是叫政府咧?
難不成又要你我的納稅錢買單?...(恕刪)
你在講什麼543, 不管企業高薪低報..., 任何原因會導致勞退破產
你要求的是 - 破產不該政府補助, 因為自作自受, 這是你的論點
同樣的, 你的雇主中華民國政府也把他該給你的65% 按月撥入你的退撫基金, 今天你愛給退休人員領18%, 領年終, 一個月領幾萬我都無所謂, 麻煩請從退撫基金出, 破產了, 也請不要拿中華民國其他預算來補
結果目前是, 國家編列一堆預算來補你的退休的錢坑, 破產了還要國家買單, 但是講到勞退, 就是由勞工自行買單, 這種邏輯你覺得說的通!? 你前面振振有辭的信賴保護原則在哪呢?
你知不知道你的退撫基金最適費率已經超過40%, 你現在只繳12%, 其中還有6成5是政府繳的!? 繳少少, 領很大, 你覺得還能撐幾年?
小弟重申, 我不在乎軍公教退休有多優渥, 但是你的雇主中華民國政府該給的已經按月給入你的退休基金了, 你愛卯吃寅糧我無所謂,破產了請不要再要求國家買單, 就如同你對勞退的要求是一樣的, 這樣有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