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沒有法律給付義務的支出;例如中低收入戶津貼,老人年金,租屋津貼,漁船燃油補助,公費留學,
等等各式津貼與補助.
如果國民年金不靠譜, 那麼政府公債如何呢?
國民年金與政府公債都是政府依法律有償付的義務.
如果政府付不出國民年金的話,政府公債到期以後,還能兌付本息嗎?
公債如果真的違約,一大串保險公司都要先躺平.
政府該給付給私人公司與個人的各種應付帳款,全都很可能會跳票,
全台灣的金融體系與社會將崩解.
國民年金也好,勞保也罷,各種政府應該給付的義務(e.g.中央政府公債)也一樣,
全部都是以本國幣別(NT$)計價的債務.
中央存保已經運作了幾十年了,從早期保障100萬,到現在300萬,
這都只是名義上的有限責任.
銀行,信合社與農漁會信用部都不知道倒了幾十間了.
過去幾十年可曾看過真的依法,依規定只保障規定的限額嗎?
有哪一次不是全數100%概括承受?
不管存款是3000萬,3億元,30億元,沒有人損失過一毛錢.
保險業也是,上次國華被接管以後,金管會就說了,日後保險公司被接管,
保戶要自行承擔部分損失. 前一陣子不也又接管幸福人壽,有保戶承擔損失嗎?
當然沒有. 沒有民選政府能承擔得起幾萬人出來鬧事.
畢竟,撇開對與錯不論. 事實是100%概括承受這個做法,在台灣已經施行了幾十年了.
關廠工人幾百個,鬧了幾年,最後法院與政府也買了單,不用還以前簽的貸款.
試問,如果是幾十萬,上百萬人領不到國民年金,會發生什麼事?
有哪一個政權可以持續管治台灣呢?
政府有印鈔權,本國貨幣愛印多少就印多少,不會有還不了債的問題.
任何人與政黨執政,都不會坐視幾萬人,幾十萬人領不到該領的錢,上街鬧事.
鈔票只要印就有了,要多少有多少.
印鈔所衍生的其他的金融問題,讓下一任政府 "慢慢解決".
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舉債上限,不就 "因應需要",
做了不同的解釋以後,舉債額度日漸攀升,中央與地方債務多數都只增不減.
辦法是人想出來的,鈔票印就有了.

至於鈔票印出去以後,所衍生的通膨與購買力減低的問題,則是全台灣人民共同承擔的問題,
而不是個別群體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