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臺所言甚是
此案於詐欺與侵占上之構成要件完全不該當
僅能以民法不當得利 請求返還而已
啥都要用刑法告 現在最潮的不是騎大b了
改要告下去啦了嗎?
還有 不要在公訴罪了 刑法裡真的沒有叫公訴罪這種東西
只有告訴乃論罪和非告訴乃論罪...
公訴與自訴區別只在於提起訴訟的原告身分。





supersunshinesu wrote:
刑法侵占罪之構成要...(恕刪)
我有不同的看法,您説:「不慎點到友人的約定帳號中國信託(剛好在本人的約定帳號下方」。
為什麼您會約定轉帳給朋友的帳號?
不合常情,
通常會想約定轉帳,表示有經常金錢往來需求,
你之前約定的原因是?後來有繼續匯款?
這點不釐清,
法院攻防未必會贏。


剛看到您說:「家族企業有在拓展業務,我有發給幾位朋友們去推廣,只要用朋友名義跟我們家訂購我會另外給獎金,目前還有幾個朋友都有在配合剛好匯到的這個沒有配合了,」請問您如何舉證「剛好匯到的這個沒有配合了」?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我當初是匯自己其他帳號,但把帳號最後後2碼例12按成21,發覺後打電話給銀行,銀行說無法幫我追回,要自己協調,當時還沒個資法,銀行給我對方電話。
聯絡之後我表明對方可保留3000元,其餘請匯還給我。
對方說是我自己匯錯,他現在沒空,等有空再匯。
隔幾天我又連絡他,他仍然說沒空,我再請教銀行該怎麼處理。
銀行查帳戶說對方戶頭金額已低於匯款金額,代表已動用到我的錢,可以去郵局寄存證信函,註明人(何人)、事(匯錯帳戶)、時(何時匯款)、地(那家銀行ATM)、物(金額),並要求於何時(例106/6/30 15:30)前匯還,否則將進行提告。
當我把存證信函寄出後,電話通知對方。
對方氣急敗壞回是你自己匯錯又不是我去偷的。
我說我已通知你,而且銀行說你已動用我的錢,已構成侵占,若不歸還要提告。
對方說你不要寄存證信函了,我匯還給你。
約1小時後確認入帳,我也去郵局把存證信還要回來,只損失存證信函費用,金額全數匯回,對方連1塊錢都沒留還倒虧轉帳費用。

隔那麼多年了,做法有沒有改變,多請教銀行,他會告訴你。

不過提醒您,存證信函並無法律效用,對方若真不理還是要動用法律。

YTCHOU wrote:
你先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控告對方侵占

再去法院聲請假扣押 假扣押對方的帳戶內 你匯錯的金額 並同時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給他


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控告對方侵占

只是讓對方出面 並有所忌憚 懂嗎

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給他 這是最快的方式

shark0725 wrote:
請問有人是匯款匯錯...(恕刪)

一直以來我都很害怕用匯款 因為數字密密麻麻的 建議增設帳戶名這個填寫選項
Julius Caesar wrote:


綜合回一下一些不...(恕刪)



我是五樓的時候就參與的,沒人搞不清楚狀況
我們指出 bug 後,樓主才在主文修正是約定帳戶的
他改我們懶得改,這些都是我們指出的關鍵
我們沒提出到這頁肯定還在雞同鴨講

抽空把非自己帳號的約定帳號取消掉

就算有臨時需求跟別的帳戶設約定
事後也記得取消約定
#153 樓的說明是對的

先問中國信託對方存款是不是低於你轉過去的金額。
如果是的話 就可以告刑事的侵佔罪 (應該也可以申請假扣押)
如果不是的話 就只能告民事的不當得利 (時間會很久)

這是我前陣子轉錯帳研究過的
不過我運氣很好,對方直接還我錢


shark0725 wrote:
請問有人是匯款匯錯帳...(恕刪)
Nikon D800+罐頭s; Apples
銀行的"約定帳號"是一個很可怕的設定
除了自己的家人及自己不同銀行的帳號
其他外人我決不會設定這種東西
不小心眼殘轉錯會很麻煩
你會把朋友的帳號設為"約定"
可見你們之前應該常有金錢往來
或是需要轉帳比較大筆的金額
(案情不單純的fu‧‧‧)

對方似乎想擺爛不想鳥你
先用口頭或訊息告知對方你將會採取行動
(寄存證信函或提告...等動作)
如果對方還是沒反應
你也只能採法律途徑幫你了
至於...錢要不要的回來
我覺得又是另回事了

另外给一些剛來的朋友建議
樓主本身有點慌,看清楚狀況再建議

法院半夜沒開警察局有開
我誠心建議樓主跑警局諮詢報備
如果你那附近人口多
警察肯定有處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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