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課稅政策出爐~~~~~

劍神路亞 wrote:
郭台銘獨拿71.44...(恕刪)

老哥,我只想知道,你還要繼續存股嗎?
許虞哲表示,甲案優點在於稽徵簡便、效率較高,乙案是二選一,又有可抵減稅額的設計,稽徵上較複雜,但公平性較高,股利所得較低的小股民,選擇減除八.五%可抵減稅額方案將較划算,且仍保有退稅空間。
pann wrote:
許虞哲表示,甲案優...(恕刪)


退稅的來源會是那稅改後的5%保留盈餘稅嗎?
若是,那金額將會很少
以前的退稅來源是17%的營所稅+10%的保留盈餘稅合計的大水池
取消兩稅合一後,營所稅被政府一次收走了就不會退給你了

。。。實在是。。。
為什麼官方投影片都不認真看 偏偏要信一些自己想像的人

公式就是在正常算完稅額後去扣除股利的8.5% 不是放在扣除額後再乘稅率
這部分只要不超過8萬就可以扣 扣到負數就是退稅
有人說只能減到0? 是自己腦補的吧

其實跟以前差不多 裏頭也說中低股利所得者享有抵(退)稅優惠

真的是叫不醒噎

何患無 wrote:
扣除額沒再退稅的。...(恕刪)
vincent556 wrote:
財長許虞哲今日表示,...(恕刪)



"當然他給那個趴數很低很低,絕對比兩稅合一扣抵率減半還低很多"
可以確認一下這句話的真實性嗎?

mdboy wrote:
我之前的試算的文章...(恕刪)
目前是可扣抵稅額
新制是可抵減稅額

兩個詞有點差別
抵減的意思減少需要繳的稅額, 個人傾向是只能減到0為止
財政部官方字面說法:

一般股東:享有可抵減稅額抵(退)稅利益維持其原有權益。






過客4112 wrote:
目前是可扣抵稅額新...(恕刪)


【甲案】
全體股東:一致適用部分免稅,適度降低稅負,提升主要股東投資意願。
【乙案】
一般股東:享有可抵減稅額抵(退)稅利益,維持其原有權益。
主要股東:適用單一稅率,適度降低其稅負,提升投資意願。
拿我老婆的算好了
股利50萬(她都控制在5%稅率以下)
無任何其它收入
扣掉免稅額8.5萬、標準扣除額9萬
5%所得稅是1.625萬
股利可扣抵稅額約5萬
所以免繳稅可領退稅3.375萬



新制上路
選第一種「部分免稅合併計稅」
收入變50萬x63%=31.5萬
31.5-免稅額8.8-標準扣除額11=11.7萬
11.7萬x5%=5850元

原本不用繳稅還拿可以拿退稅3.375萬
選第一種變要繳5850元



選第二種「合併計稅減除股利可抵減稅額」
所得50萬元,可抵減稅額8.5%是4.25萬
所得50-免稅額8.8-標準扣除額11=30.2
30.2x5%稅率=1.51萬

1.51萬扣掉4.25萬應該免繳稅還要退稅2.74萬
(只是不知道可抵減稅額現在會不會退稅)

選第二種也是不用繳稅,但是不知道會不會退稅
有退的話是比舊制少退6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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