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
衛生署原以家戶總所...(恕刪)
行政團隊提出來的健保改革法案,連自家人黨團立委都說服不了,看不下去的新聞還好意思拿出來說?
健保保的是"個人"又不是"家庭保單",每個人的薪資所得、家庭成員關係都不一樣,為何行政院二代健保原案一定要改為"家戶總所得"課徵? "比較公平"? 弱勢族群情何以堪? 行政院衛生署要解決的健保問題應該是歸類第六類地區人口的身分問題,不然仍然是新瓶裝舊酒罷了,三代健保要不要連祖宗十八代所得一起算一算?
股票交易時就已課證交稅,買賣房屋有課交易稅嗎? 買賣房屋有正價差才算財產交易所得課稅。
財政部到處都有重複課稅的問題,公司賺錢已繳過營利事業所得稅(稅前淨利17%),但發放股利又要再課一次所得稅(稅後淨利5%~40%),張部長把可扣抵稅額減半說的好像德政。



財政部正鼓勵國人不要"投資"上市櫃公司,鼓勵國人"投機"。這樣財政部才能夠抽更多證交稅,上市櫃公司籌不籌得到資金跟財政部無關。
上市櫃公司籌不到營運資金,最後乾脆下市至海外掛牌,甚至結束在台灣的公司遷往海外。引起國內失業率增加,政府只好就鼓勵青年爆肝創業開公司,這樣財政部才能繼續課到青年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跟股利所得稅,不然這些青年就可能歸至第六類地區人口,財政部就收不到稅啦,健保局收到的保費也變少啦。
令人不禁又想起十多年前,受到台灣生產成本及景氣衰退影響,而掀起的一股台商出走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