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台新金則在透過新聞稿提出三點反對理由,第一 財政部違約奪取彰化銀行經營權的爭訟未定,此刻若經由增資行為變更股東結構,恐有規避契約責任而影響訴訟結果之虞,此種不當行為將再次戕害政府誠信,引發更大的爭議。目前財政部已屬看守狀態,期盼慎勿利用交接期間作出對本案之不當決策。
第二 彰化銀行2015年的每股盈餘約為1.38元,可分配股利約0.95元,依目前額定資本額,已足以支應今年最多可配發0.6元股票股利,現階段顯無修章提高額定資本額的必要。
第三因中國經濟情勢不明,故提高額定資本額之目的,若是為了要因應中國業務發展,台新金實認,宜再慎重規劃考慮,不宜躁進。俟將來經營權爭議有所定論時,彰化銀行若有資本需求,再循相關程序修章以提高資本額辦理增資。
chaodavid wrote:
很怕被公司表最壞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