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2+2 wrote:我想請問:我是使用...(恕刪) 抱歉,我不太清楚你的問題點在那裡?是不知道資訊要去那裡取得嗎?那些資料在謄本有.權狀有.銀行借款合約有,你也可以請銀行印一份繳利息清單給你(可能要手續費)
你這種是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十類的其他所得,所得算法:收入額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就是賠償收到的錢-你的維護支出(要有憑證)=所得你說的發票是合法憑證沒錯,但要注意如何證明該筆發票與該筆收入是相關連的,要注意你發票品項的內容老師首先感謝你的回答,但我看了還是有點不知怎報建設公司直接開立發票給支票給我,我拿取這筆錢去修車,但維修廠維修後就只給一張發票。但這樣國稅局根本不知這樣的關聯,請問老師,這有何方法可以證明嗎?如修車明細,或要建設公司說明,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