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給予70分的肯定!
jadeite wrote:
蘋果與三星只是同意和解會談, 不代表事態可獲解決,
之前Google 和Oracle甲骨文 亦就侵權議題,在去年秋天舉辦過和解聽證會,
但協商宣告失敗,雙方現正對簿公堂。
這是因美國北加州地區法官先前審理 2 件蘋果控訴三星侵權案,爾後下令雙方需舉行「糾紛替代方案」會談,給蘋果 90 天限制展開協議,所帶來本次的和解機會,但並不代表事態可獲解決。


ip147000 wrote:
最主要就是要 " 起...(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