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
台新金控因喪失彰化銀行經營權,控告財政部毀諾。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財政部自始沒有想要拿回彰銀經營權,但無奈2014年協商不成,只好各自努力,最後由公股取得經營權是獲得股東支持,尊重股東會的決定。
財政部高層表示,93年彰銀改選,財政部只要求維持兩席董事,但與台新多次協商不成。選舉結果是股東的選擇,顯示多數股東都支持財政部。
前監委馬秀如在媒體投書評論彰銀案指出,主要是因為民股張家、陳家反對台新金併彰銀,所以被台新逐出董事會,但仍握有股權,在彰銀改選時發揮了反擊的力量。
台新金則反駁,財政部發動強力徵求委託書,且將所控制的選票統一配票,絕非「彰銀個別股東以其意志自行投票結果」。
***********「自由」
備受矚目的彰銀(2801)經營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7)日上午宣判。法人指出,一審宣判,若台新金(2887 )勝訴,財政部雖仍可上訴,但準閣揆林全是當年進行彰銀標售案的財長,換言之,新政府更了解本案的「來龍去脈」,將較有利於台新金。
台新金認為財政部未能遵守契約,搶走彰銀經營權,在2014年12月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財政部恢復經營權,此為「先位求償」;若無法回復原狀,「備位求償」要求財政部必須賠償165億元損失。
這場「民告官」訴訟,是國內首度金融機構控告政府機構!尤其,地方法院二度延期宣判,時間點又挑在總統及立委大選後,引起多方揣測。
對此,國銀主管分析,無論一審官司結果如何,雙方還可上訴二審,本案勢必進入「第二回合延長賽」;不過,只剩下20多天就要政權交接,這個「燙手山芋」必然丟給下任政府解決,而「新局勢」將較有利台新金。
改朝換代有利台新金.
首先,本案為前民進黨政府拍板定案,如果一審台新金勝訴、財政部20日內提出上訴,但幾天之後,政權馬上就交替了,也就是說,新任財長無須繼續買單,馬政府留下來的爭議衝突,可以選擇撤告,以解決雙方僵局與官司訴訟。
明年改選開始佈局
不過,若新財長選擇撤告不上訴,恐遭到藍軍立委圍剿,因此,最有可能的發展是要等二審司法宣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