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670626 wrote:這是當初講好的條件我...(恕刪) 沒救了!除非你願意接受重利罪。重利罪到法院就是兩敗俱傷,最多他還你本金,你吃重利罪。要不然就是暴力討債,再不然就是等他良心發現。以上三者自己選一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