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願承債四千萬 葉樹姍:不捨 又佩服?新奇 溫馨 誇張 難過 實用 高興 無聊 生氣 你選那一個?

abc9901 wrote:
台中市文化局長葉樹姍...(恕刪)


我選無聊...

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的限定繼承有什麼好佩服的?
專挑軟柿子吃比較有男子氣概嗎?

amanda孤 wrote:
我選無聊...以所得...(恕刪)


我也選無聊,但多少人能夠看透我就不知了。

vip.1977 wrote:
她女兒為何不選擇 拋棄繼承?
...(恕刪)


選擇拋棄繼承將會有第二順位者必須繼承,因此若確定資產減債務仍為負數務必採限定繼承,如此就是頂多沒有遺產可拿,別抛棄繼承把問題丟給別人,有時第三者不知情又過了時效變成寃大頭,這是害人的行為.
節目都挑有利的內容說

這節目我都不看了,大多都抬身價內容

bastr wrote:
台中市文化局長葉樹姍...(恕刪)

我也選無聊.
當初為什麼選擇嫁前夫? 去查一下她前夫的背景.
自己選擇的後果自己擔, 沒啥好抱屈的.
考試0分 wrote:
我也選無聊.當初為什...(恕刪)


前夫吳德堅是正大尼龍的股東,兩人8年前離婚,女兒今年25歲

律師指出,民法經過修正後,繼承人只要清償,遺產範圍內的債務,超出遺產範圍外的債務,將不會再被追討,葉樹姍不願提女兒到底繼承多少債務
===================

=

考試0分 wrote:
我也選無聊.當初為什...(恕刪)


是呀,每個都想嫁豪門,那來的那麼多豪門....

怎麼沒人為那些被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倒債的人發聲....

小主人翁已被媒體洗腦~~

正向力量還需努力~~
abc9901 wrote:
台中市文化局長葉樹姍...(恕刪)


現在法律不是都自動用 "限定繼承" 了,
繼承多少賠多少啊,不會吃虧的

吃虧的是債權人

jackyad wrote:
台中市文化局長葉樹姍...(恕刪)


請大家不要太苛責這條新聞了,畢竟要記者了解什麼是限定繼承,
真的是太強人所難了。

jackyad wrote:
現在法律不是都自動用...(恕刪)


應該是未成年才會一律限定,避免無知的小朋友莫名繼承龐大債務
已成年的還是要記得辦理限定繼承,所以 葉樹姍 女兒25歲 需要辦限定繼承,不辦就......
如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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