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168 wrote:不用繳了...不會罰...(恕刪) 確實國民年金是滿令人痛恨的社會保險制度因為就算繳了40年,65歲後每個月也只能領8986這一點錢是能做什麼?政府真的有照顧到老百姓的老年生活嗎?如果照xxx168的算法繳四十年共繳了675*40*12=324000回本的時間是324000/8986~=36個月所以看起來是活到68歲就回本了平均壽命現在差不多八十回本的機會頗大只是活到68歲再開始賺這一個月8986都快進棺材了走路搞不好也走不太動拿這麼一點錢只能餓不死而已如果是我的話寧願把繳的錢都拿去買大樂透40年每期都買只要中一次就發了還比較令人有希望一點...更何況國民年金每期要繳的錢會一直漲(現在已經漲成726了...)大樂透還沒漲過啊...回答一下版主的疑問:1.到底會不會罰?我個人覺得開罰的機會頗大,因為我們一般人沒意外的話還有好幾十年要活,很有可能遇到開罰,現在國民年金沒繳的人太多了,將來逼不得已,鋼盔戴著也要開罰2.結婚前的會不會罰?配偶只需負擔婚姻期間的罰款而已,目前結婚前的確實罰不到,不過你沒繳清,將來65歲後領不到錢,等於是最大的冤大頭。至於將來會不會再修法用另一種方式罰?這不確定,只要修了法後,怎樣罰都有可能,如果新法是"溯及既往"的話就一定要全部繳清才不會再被罰,"不溯及既往"的話也會被逼著開始繳國民年金,但是因為又不想當最大的冤大頭,所以以前沒繳的也會主動繳清...根據上面的分析相信版主心中應該有答案了...
xxx168 wrote:你繳國民年25歲開始繳,就以不漲保費來算675元繳到64歲總共繳了315432元不幸你繳到64歲掛了只能領到一條喪葬補助86400元就沒了.... xxx168 wrote:如果很不幸你活超過65歲只領國民年金一個月後就掛掉了,那喪葬補助費呢???很抱歉喪葬補助費只有你65歲之前才有 特地登入01來挺阿伯一下...光是這兩點就足以說明國民年金的大漏洞了...政府只想到要錢,那沒有配偶幫忙繳的失業單身族是要怎麼辦,借錢來繳這一條嗎?失業時找不到理想工作就在心情不好了,還一天到晚收到催繳通知,這樣的政府真的有在關心人民死活嗎?
我也沒繳過國民年金根本是失業逞罰金不過現在繳勞保了(公司扣的,想不繳也沒法子),國民年金就也沒再寄來了。所以根本不用繳也不會怎樣。而且照現在政府的亂花錢來看國民年金還是其它勞保健保等等都有可能在幾十年後破產破產後政府不給錢你拿他怎樣呢?所以結論是:能不繳還是盡量別繳。
我跟老婆也沒繳國民年金我專職投資,一個人養家,老婆相夫教子壓根對那一個月幾千塊的老年保障沒有興趣,是我不繳的主因他條文擺明寫在那裡,會不繳的多半都是衡量過利弊得失,才沒有去繳國民年金比較詭異的一點是,沒工作的當月就開始收錢為什麼不跟勞保整合一下,搞成一個保險就好有工作的時候繳錢,沒工作的時候不繳,年資照算,但是薪資比利用平均的兩個薪資級距一樣的人,一個退休前工作四十年,跟一個中途失業五年的算下平均後,連繳四十年的當然領多點,這樣不就好哩現在搞得像是你一沒工作就追著你要錢,佛都發火啊~此外,國民年金,要是身體還算健康,又繳的起,是可以考慮一下前提是你相信政府不會倒~繳到65歲,但是68歲就回本,往後都是賺的利弊得失自己能去計算,這沒什麼可以爭論不是每個都繳到剛好暴斃,以目前壽命平均值,是七十七歲的樣子嚴格來說,條文就寫在那裡擺明讓你去算,也不算詐騙畢竟他雖然有罰則,卻還沒有開罰過,那個罰配偶的標準真是豬定的哪天要是開罰了,那又是另一個問題這代表政府強迫執行,那就違反了我自由意志,跟現在放著讓我選可是兩碼事
我覺得國民年金比較像是社會福利政策~跟健保一樣~強迫全民一起"參與"~可是因為已經有公保勞保軍保農保漁保~這些人肯定不會兩邊都繳~剩下的當然就是沒工作的或是家庭主婦(夫)~它的確是有一點點基本的保障(只是不知道是保障誰?)~比如說~如果今天一個流浪漢被凍死!如果他有加入國保~就會有一筆喪葬補助!可能會有人願意來處理一下後事~不會放在醫院擺爛!或是說~賣香雞排的夫婦~如果過勞死~有加國保的話~小孩至少還有一筆錢~至於罰配偶的條款~當初好像是因為怕有工作的丈夫不肯幫沒工作的老婆繳費~所以才冒出這一條~但是~如果兩人都沒工作~我不知道他能怎麼罰?所以~如果你不結婚~老死不繳這勞什子國保都沒關係!但是如果結了婚~因為罰則是有條有據的~哪天政府缺錢想來撈這票~沒工作的配偶或許罰不到~有工作的配偶搞不好來個法院強制執行~直接從薪水中扣掉~那不是更得不償失?!目前有配偶的人大部份都是去工會加勞保(但是這也有風險,要真的和這個工作有關才行)~勞保費用雖然高一點~但是保障比較多些!btw~我也是每年都收到欠繳單丟著的那種~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