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證所稅106年之後會出現原本綜合所得淨額300萬以上的股民即使股票交易賺10元也要繳3~4元,賠的算自己原本綜合所得淨額300萬以下的股民不管股票賺多少都不用繳所得奇怪耶是鼓勵高薪資所得不要工作改炒股票嗎?而且要棄權息改賺差價嗎?
loveTWN wrote:是鼓勵高薪資所得不要工作改炒股票嗎?而且要棄權息改賺差價嗎?...(恕刪) 其實台灣最有錢的那1%~都不是炒股票為主的啦!!真正炒股的人~都不用報薪資所的稅~當然配息就會影響到!!所以棄權壓力應該不小!!
看了這版本...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在夢想街還沒說明之前就已經整個霧煞煞了講完之後覺得整個是在亂搞 而且超亂的還說什麼應該稱為「感謝富人版」 真的很令人無言...真正有錢的人...你課得到他的稅嗎...而且有錢人會稀罕你那塊「榮譽公民」的牌子嗎整個讓人很無言
GARGINE wrote:剛剛看了夢想街!!終...(恕刪) 解套方法:散戶影響很小,不用管它高薪家庭買賣股票價差收益外之收入高於300萬者,以其他家人名義買賣3%以上的大戶,除找掛名戶外,快成立投資公司,賣股以賣一年以上隻老股為先,只要6%長期投資,手中擁有很多低價股票者,于課稅前,快速將手中所有低價持股,沖銷買賣一遍,墊高手中持股股價
GARGINE wrote:剛剛看了夢想街!!終...(恕刪) 至於大戶~中實戶~影響不大~因為他們是專業賭徒?我感覺他們捐款愛國大戶,應該表揚,給于快速通關或快速過收費站或專屬停車格之優惠才是,謝些它們長年對台灣的愛,其實很多都已傾家蕩產的付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