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dog wrote:還有歷史定位,總而言...(恕刪) 這個才是重點證所稅的重點不是在稅收,是因為有一些人認為有所得就要課稅才符合公平正義,所以即使證交稅加倍,國庫稅收加倍,還是達不到這些人的目的...更不用提增加所得稅了,八竿子打不著而公平正義的重點也不在讓那些認為有所得就要課稅的人閉嘴,而是讓某人得到歷史定位,不然何必在全球經濟情況都很慘的情形下急著提出?
Joshuapan wrote:誰知道前300名富人...(恕刪) 最近談的證所稅裏面 => 個人淨所得 300萬或500萬 ....,這些富人其實是一定要繳證所稅的,除非這些人都不碰股票! (個人淨所得 300萬或500萬就要課證所稅,其實這就是實質加稅!)
劉憶如版本若通過 稅務單位只要找前500富豪詳算證券交易課稅劉憶如版本是現金股利不課稅 股票股利實價課稅 對於每年申報轉讓股票 增加市場籌碼課證所稅打到痛處 之前建議增加證交說萬分之3當證所稅(窮人一起繳) 現在牽前300富豪(未申報轉讓股票一起繳) 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