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field11 wrote:不好意思請教一下父母...(恕刪) 不好意思,請問父親有利息所得,那母親有薪資或其他所得收入之類的嗎?如果雙方都沒有,建議撤銷申報,將兩位改成撫養親屬,這樣會比較有利如果母親有薪資所得,就必須衡量將父親報在誰的名下,會比較省稅
小毛毛豬 wrote:不好意思,請問父親有...(恕刪) 母親有些微所得(一萬元之內),應該仍在無謀生能力的範圍之內不過現行夫妻應合併申報所得稅(兩人皆有勞保)已經幫他們報上去了,共退稅2千多這樣的話應該如何報稅比較適當我與姐姐一人扶養一個?因為之前都是幫我父親報稅比較單純本身是新鮮人第一次報稅,很多不懂得請見諒
garfield11 wrote:母親有些微所得(一萬...(恕刪) 請問,兩者有勞保是依附工會嗎? 這並不會影響申報資格而可以退稅,是因為父親的利息所得,有事先扣除稅額嗎?以今年度來說(排除列舉申報)1.免稅額:每人82,000,70歲以上123,0002.標準扣除額:單身76,000,夫妻152,0003.薪資扣除額:每人104,000,未滿者以實際金額申報而利息所得的部份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度是270,000,不超過的話可全額扣除至於你跟姊姊是否一人扶養一個,還是必須看你們的所得收入來決定可以先用可扣除的額度來試算一下簡單說,單身者所得收入如不超過(82,000+76,000+104,000)=262,000基本上是不用繳稅的,如有撫養親屬再將免稅額等加入即可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