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你母親已被父親列報扶養,你就不能再重覆列報,除非你父親重新網路申報或另行向國稅局申請減列你母親,你才能列報你母親。
3.享權利也要盡義務,列報扶養親屬享受了免稅及扣除額,同時其收入也要一併加入計稅,因此是否列報為扶養親屬,要仔細計算。有時侯會變成你繳稅減少,但父親繳稅增加,一來一往如果沒有差異,那這樣子做就沒有意義了。
4.雖說夫妻一定要合併申報,但如果一方單獨申報,另一方由子女列報扶養,國稅局也通常都接受,不要雙方都單獨申報就好了。
5.領有終身俸不見得不能列報扶養,退職所得是有定額免稅的,超過部份一樣要列入所得計算,而且綜合所得有十大類,光說有終身俸無法判定列報是否划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