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通條件:農地沒有違規填土(宜蘭縣填土管制規則)、沒有營建剩餘土方、磚瓦、水泥、柏油、私設通路、私建建物、雜草叢生等情形。利用方式1:蓋資材室放工具,當假日休閒農夫條件:1.土地登記簿謄本上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2.須繕寫經營計畫書跟申請書等。利用方式2:賣掉拿錢買離自己家近的,或貼補家用。利用方式3:出租給鄰近要做的人。條件:1.注意契約書內容,尤其授權程度、收益等情形。利用方式4:買附近的地來合併,然後蓋農舍居住。條件:1.建議先詢問申請蓋農舍的身分、資格、條件等規定。2.須有一大筆資金。利用方式5:捐贈給政府。條件:1.具有愛心、熱好公益。2.政府願意收。
瞇瞇陳 wrote:因繼承的關係 家父在蘇澳往蘇花的隧道口附近繼承了一塊300坪的農地是在眾農地裡面中間那塊 請問該如何應用這塊地呢家父有個想法是種樹 例如柏樹 羅漢松 桂花 之類的或者有更好的選擇?...(恕刪) 我建議種樹 羅漢松就不錯我就舅舅種了不少 兩三年後 就賣了兩三百萬給妳當參考
lcccccccc wrote:農地免稅所以長輩喜歡...(恕刪) 農地農用之農地依土地法是徵田賦(未農地農用就要徵地價稅了,這種情況下買賣過戶也要課土增稅,若屬於需課土增稅的農地,也會有奢侈稅的問題),而田賦目前是停徵。不是天生免稅,哪天政府缺錢缺到瘋了,要每分地交一定價值的農產品或等值現金也不是不可能。